2005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6年01月25日

2005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显示,2005年12月份新取用贷款额减少3.4%,至75亿港元。

12月份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进一步减少12%,至77亿港元,各类按揭贷款的贷款额及贷款宗数均告减少。就贷款额而言,新批出的转按贷款录得最大跌幅(-25.6%),其次是涉及一手市场交易的贷款(-14%),以及涉及二手市场交易的贷款(-8.4%)。新申请宗数亦减少9.5%。

在新批出贷款中,利率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25厘但最多不超过2.5厘批出的贷款由11月份的39%,略为下降至38.3%,继续成为12月份新批出贷款最常用的利率范围。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减少0.4%至5,331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由11月份的0.18%,微升至0.19%。经重组贷款比率维持在0.35%的水平。因此,两者合并的比率由11月份的0.53%,上升至0.54%,是2003年6月以来首次上升。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或
新闻组资源中心联络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1月25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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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6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