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由认可机构及金管局发出的欺诈函件

新聞稿

2005年02月18日

声称由认可机构及金管局发出的欺诈函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希望提醒市民,注意一些近期接获的欺诈个案举报,当中涉及声称由金管局及两家银行(港基国际银行及华侨银行香港分行)与金管局发出的欺诈函件。这些函件通常声称收件人若向某指定银行户口存入一项预付费用(例如180,000美元)便可获得一笔钜款(例如9千万美元)。这些函件亦声称,收件人须预付该费用以取得金管局的证明书,才可令款项转帐至收件人。

金管局希望藉此机会提醒市民,金管局或有关银行并无向市民发出该类函件。金管局及有关银行已将事件转交香港警务处调查。

任何人士若收到这类欺诈函件,应联络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电话号码:2860 5012)。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或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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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