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4年09月27日

2004年8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5间认可机构的资料显示,8月份新取用的住宅按揭贷款减少14.5%,至92亿港元。

这些机构在8月份新批出的住宅按揭贷款亦减少0.5%,至117亿港元。新批出住宅按揭贷款减少,主要是因为涉及一手市场交易的新批出贷款减少19.6%(6.91亿港元),抵销了涉及二手市场交易的贷款13.8%的增幅(6.39亿港元)。涉及加按与转按的交易亦减少0.3%(0.10亿港元)。

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新批出的贷款所占的比例,由7月份的65.3%,进一步上升至66.1%,定息按揭所占的比例则由7月份的12.0%,上升至15.4%。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微跌至5,233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由7月份的0.54%进一步下降至0.50%,经重组贷款比率则没有变动,仍然为0.50%。因此,两者合并的比率由1.04%,减少至1.00%。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5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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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