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1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新聞稿

2004年05月18日

2004年第1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2004年第1季的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2004年第1季的撇帐额减少至8.7亿港元,是连续第6个季度减少,占季内平均应收帐款的1.58%。2004年第1季的「按年计」 1撇帐率为6.34%,上一季则为8.19%,是自2001年第3季以来的最低水平。

拖欠比率亦于2004年3月底降至3年来的低位0.78%。信用卡组合中的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增加至1.78亿港元,占应收帐款总额的0.33%。因此2004年第1季的拖欠及经重组合并比率由2003年底的1.22%,降至1.12%。

2004年第1季信用卡帐户总数上升0.2%,但应收帐款总额在上一季增加4.3%后,在这个季度减少4.7%。应收帐款总额减少,是因为持卡人利用信用卡支付薪奉税刺激应收帐款增加的影响在这个季度逐步减退,加上有约值1.68亿港元的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3%)被转至信用卡以外的贷款帐户。

转期金额(即客户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额)连续第8个季度下跌,跌至270亿港元。

金管局副总裁韦柏康表示:「由于经济及劳工市场情况改善,所以信用卡组合的资产质素有所改善并不令人感到意外。银行致力协助客户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的情况保持稳定,而有关措施亦似乎颇见成效。」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5月18日

1 假设未来3季继续以这个比率撇帐。

附件

信用卡贷款调查

  2003年
第1季
2003年
第2季
2003年
第3季
2003年
第4季
2004年
第1季
期末帐户总数 ('000) 8,804 8,732 8,747 8,784 8,805
季度增减 (%) -0.7 -0.8 +0.2 +0.4 +0.2
年度增减 (%) -4.7 -6.4 -4.7 -0.9 +0.0
 
期末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 54,567 53,985 53,974 56,305 53,639
季度增减 (%) -7.9 -1.1 -0.0 +4.3 -4.7
年度增减 (%) -9.6 -10.4 -8.8 -5.0 -1.7
 
平均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1 (a) 56,907 54,276 53,980 55,140 54,972
 
拖欠帐款 > 90日(百万港元) 685 688 662 519 421
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百万港元) (b) - - - 166 178
 
拖欠比率 (%) 1.25 1.27 1.23 0.92 0.78
经重组比率 (%) (c = b / a) - - - 0.29 0.33
 
撇帐额(百万港元)2 (d) 1,757 1,574 1,329 1,129 871
撇帐比率3
- 季度比率 (e = d / a) 3.09 2.90 2.46 2.05 1.58
- 按年计季度比率 11.824 11.60 9.85 8.19 6.34
-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按年计比率 12.35 11.77 10.98 10.02 6.34
 
转期帐款(百万港元) 30,391 29,019 28,764 27,759 26,996
转期比率 (%) 55.7 53.8 53.3 49.3 50.3

 

注:

  1. 期内平均数(计算方法为[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
  2. 期内流量
  3. 计算方法为期内流量占期内平均应收帐款的百分比
  4. 由于某些撇帐额不会在往后的季度再次出现,因此在计算按年计比率时不宜包括在内。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按年计比率并无作出类似调整。

 

银行业信用卡贷款调查

新闻稿附注

  1. 调查涵盖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认可机构及一些认可机构的附属机构,并非与认可机构有关的发卡机构并不包括在内。
  2. 在调查中,信用卡应收帐款指应收个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帐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过90日而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仍未偿还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帐款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已逾期,便会被列为逾期(参考下文附注7)。拖欠比率可预早反映信用卡组合的质素。
  4. 撇帐额指在一段期间内从贷款帐册中撇除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无论机构在何时将有关撇帐计入损益帐内,因为若机构的政策是预早在撇帐前提拨准备金,则计入损益帐的时间便会比实际撇帐时间早)。认可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撇帐政策。一般来说,应收帐款若逾期超过180日,或应收帐款最终获偿还的机会不大(例如持卡人破产或不知所踪),便会予以撇帐。

    按年计季度比率预早反映若现季度的撇帐比率在未来3季持续,业内将会出现的撇帐情况。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现在为止的实际撇帐比率,并以年率计以便比较。
  5. 拖欠比率与撇帐比率互相补足。拖欠比率是关于在申报日期已逾期超过90日但尚未撇帐的信用卡应收帐款,因此是反映未来的撇帐情况的指标。撇帐比率则关于逾期还款情况相当严重(例如已逾期超过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间内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以及因为被视为无法收回(例如因为借款人已申请破产)而逾期未满180日亦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
  6. 经重组比率是指期末仍保留于信用卡组合内的经重组应收帐款,但并未列为拖欠帐款的总额占应收帐款总额的百份比。计算这个比率,是旨在提供有关信用卡应收帐款质素的补充资料。
  7. 转期帐款代表「借款」,是指在应收帐款总额中的款额,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数清偿结单所示结欠余额,但至少已偿还认可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转期帐款不包括逾期帐款。帐户若在结单到期日仍未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会被视作逾期帐户。
  8. 转期比率指转期帐款总额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百分比。应收帐款总额是根据月底数字计算,而转期帐款则根据于结单日期所记录的结欠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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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4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