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授予银行牌照,并已于2004年3月4日生效。
渣打香港是渣打银行的本地注册附属公司,而渣打银行则是在英国注册成立的银行,并为香港的持牌银行。根据2003年7月号《银行家》杂志的资料显示,以第一级资本计,渣打集团为全球第47大的银行。
根据渣打银行的计划,该行将会在今年较后时间透过私人条例草案,将其香港分行及其4家本地附属公司的业务转拨至渣打香港。
继渣打香港获发给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增至1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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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