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3年12月30日

2003年1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1月份新造住宅按揭贷款增长步伐放缓。

新取用住宅按揭贷款继于10月份录得45%的强劲增幅后,于11月份增加5.1%,至89亿港元。另一方面,11月份新批出贷款减少22.8%,至81亿港元,主要是与一手市场交易有关的贷款减少33.9%所致。此外,新的按揭贷款申请宗数亦下跌,跌幅接近25%。

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厘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总额的比率由10月份的94.2%,下跌至11月份的93.8%水平;但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批出的贷款则进一步上升至65.9%。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进一步增加0.2%,至5,223亿港元。

按揭贷款质素进一步改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由10月份的0.99%及0.56%,分别下跌至11月份的0.97%及0.54%。因此,合并比率由1.55%,下跌至1.51%。

金管局署理副总裁蔡耀君表示:「11月份按揭贷款活动维持活跃。我们对按揭贷款资产质素持续改善表示欢迎,但仍有需要继续密切注视资产质素的情况。」

11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新取用贷款增加至2.17亿港元,11月底的未偿还贷款总额为65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5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 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最新新聞稿
修订日期 : 200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