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2003年11月28日

2003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由于9月份新批出贷款增长强劲,10月份新造住宅按揭贷款增加。

10月份新取用住宅按揭贷款大幅增加45%,至85亿港元。受到楼市转趋活跃支持,10月份新批出贷款进一步增加39.7%,至105亿港元,是2002年6月份以来最高水平。在新批出的贷款中,与一手及二手市场交易有关的贷款分别大幅增加53.1%及34.5%。此外,新的按揭贷款申请宗数继续增加,增幅为17.0%。

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厘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总额的比率由9月份的92.9%,上升至10月份的94.2%水平;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批出的贷款亦进一步上升至62.1%。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0.1%,至5,212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持续下跌,由9月份的1.05%进一步下跌至10月份的0.99%。虽然经重组贷款比率微升至0.56%,但合并比率则由9月份的1.60%,下跌至10月份的1.55%。

金管局副总裁韦柏康说:「由于本港经济好转,银行按揭贷款组合的资产质素持续改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降至1%以下,是1999年2月以来最低水平。由于仍有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按揭贷款,预计新按揭贷款会继续增加。」

10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新取用贷款减少至1.67亿港元,10月底的未偿还贷款总额维持不变,仍为64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11月28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5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 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200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