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宣布,2年期外汇基金债券将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二)进行投标,并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交收。
总值12亿港元的2年期债券可供投标,其中1亿2千万港元的债券会以非竞争性投标方式向公众发售。若预留作非竞争性投标的债券认购不足,未获认购的部分将拨回以竞争性投标方式发售的债券内(原定数额为10亿8千万港元)。该批债券将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期满,利率为年息1.47厘,每半年派息一次。这批债券的派付利息及支付赎回款项时间表载于附件1。
公众人士如欲递交非竞争性投标申请,可透过获金管局委任为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商的认可交易商进行。公众人士如欲递交竞争性投标申请,可透过任何一名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此外,参与竞争性投标人士亦可以透过本身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的经纪,将竞争性投标申请交给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或如参与人士持有结算公司的投资者户口,则可将竞争性投标申请直接交给结算公司。结算公司收集参与人士的竞争性投标申请后,将会提交予金管局处理。虽然申请人可同时透过竞争性投标及非竞争性投标方式申请认购债券,但申请人只可经同一位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商递交一份非竞争性投标申请。无论是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每项投标均须为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
公众人士可向金管局索取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包括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商)名单,地址为香港花园道3号30楼(电话:2878 1465),也可从金管局网站 http://www.hkma.gov.hk下载。
投标结果将于金管局网站、路透社专页(HKMAOOE)、彭博、德励专页(9913)和桥新社专页公布,另亦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终端机公布,方便该系统的经纪、保管人或其他参与人士查阅。此外,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也可透过该系统的电话系统查询投标结果。非竞争性投标申请人可向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商查询有关的投标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外汇基金债券发行编号2511
派付利息及支付赎回款项时间表
按每面值5万港元的外汇基金债券(发行编号2511)计算
支付日期* | 款项类别 | 债券持有人所收款额* |
---|---|---|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
利息 按债券面值计算 |
366.49港元 |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 370.52港元 | |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 | 364.48港元 |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 374.55港元 | |
按债券面值赎回债券 | 50,000港元 | |
利息及赎回款项总额 | 51,476.04港元 |
*若指定的债券派息日及赎回日因故(例如台风)而并非营业日,
有关的派息日或赎回日会顺延至紧接的营业日(星期六除外)。
所支付的利息会作出调整,以包括延误期间所累计的利息。
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债券计划投标资料 两年期外汇基金债券投标资料如下: 发行编号 : 2511 股份代号 : 4115(EFN 1.47 0511) 投标日期和时间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二)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发行和交收日期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 发行总额 : 12亿港元 (其中1亿2千万港元作非竞争性投标) 年期 : 2年 到期日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利息 : 年息1.47厘,每半年派息一次 一般投资者递交 :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9时 非竞争性投标 开始时间 一般投资者递交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中午12时 非竞争性投标 截止时间 利息支付日期 :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投标数额 : 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公 众人士如欲以非竞争性投标方式申请认购债券, 只可经获金管局委任为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商 的认可交易商递交申请。公众人士如欲以竞争性 投标方式申请认购债券,可向公布名单上的市场 庄家或认可交易商、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或本 身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的经纪查询。 其他详情 : 请参阅资料备忘录,或向市场庄家、认 可交易商(包括零售外汇基金债券分销 商)、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或本身为 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的经纪查询。 预期开始在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 买卖的日期 投标中的外汇基金债券价格/收益率换算表(仅供参考*):
到期收益率 | 价格 | 到期收益率 | 价格 |
0.47 | 101.99 | 1.47 | 100.01 |
0.52 | 101.89 | 1.52 | 99.91 |
0.57 | 101.79 | 1.57 | 99.82 |
0.62 | 101.69 | 1.62 | 99.72 |
0.67 | 101.59 | 1.67 | 99.62 |
0.72 | 101.49 | 1.72 | 99.52 |
0.77 | 101.39 | 1.77 | 99.43 |
0.82 | 101.29 | 1.82 | 99.33 |
0.87 | 101.19 | 1.87 | 99.23 |
0.92 | 101.09 | 1.92 | 99.14 |
0.97 | 100.99 | 1.97 | 99.04 |
1.02 | 100.89 | 2.02 | 98.95 |
1.07 | 100.80 | 2.07 | 98.85 |
1.12 | 100.70 | 2.12 | 98.75 |
1.17 | 100.60 | 2.17 | 98.66 |
1.22 | 100.50 | 2.22 | 98.56 |
1.27 | 100.40 | 2.27 | 98.47 |
1.32 | 100.30 | 2.32 | 98.37 |
1.37 | 100.21 | 2.37 | 98.28 |
1.42 | 100.11 | 2.42 | 98.18 |
1.47 | 100.01 | 2.47 | 9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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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金管局已力求审慎,尽可能使所载资料正确无误,并尽快予以更新;惟金管局并不保证全部或任何部分资料在各方面均绝对正确。如有疑问,阁下应自行查核所载的任何资料。对于因使用或依据所载的资料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金管局恕不负责。
香港金融管理局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