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第2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新聞稿

2003年08月19日

2003年第2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2003年第2季的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第2季的撇帐额减少至15.7亿港元,是连续第3个季度减少,占季内平均应收帐款的2.90%。假设未来3季维持以这个比率撇帐,第2季的「按年计」撇帐率为11.60%,而上一季是11.82%。拖欠比率则由1.25%微升至1.27%。

信用卡帐户总数轻微下跌0.8%,应收帐款总额的跌幅则收窄至1.1%。季内再有总值1.98亿港元的信用卡应收帐款进行重组,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0.4%。在这些经重组的信用卡应收帐款中,约有68%已转至信用卡以外的贷款帐户。

转期金额(即客户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额)连续第5个季度下跌,由第1季的304亿港元,下跌至第2季的290亿港元,占应收帐款总额的53.8%。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信用卡业务质素仍会继续受到经济环境及破产趋势所影响,但撇帐情况似乎已经稳定下来,部分原因是银行已采取防患未然的措施,以及债务重组安排继续取得成效。」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8月19日

附件

信用卡贷款调查


2002年
第2季
2002年
第3季
2002年
第4季
2003年
第1季
2003年
第2季
期末帐户总数 ('000)r 9,325 9,173 8,865 8,804 8,732
季度增减 (%) +0.9 -1.6 -3.4 -0.7 -0.8
年度增减 (%) +17.7 +9.2 -2.6 -4.7 -6.4
期末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 60,260 59,183 59,247 54,567 53,985
季度增减 (%) -0.1 -1.8 +0.1 -7.9 -1.1
年度增减 (%) +10.5 +4.7 -4.5 -9.6 -10.4
平均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1 (a) 60,295 59,722 59,215 56,907 54,276
拖欠帐款 > 90日(百万港元) 1,045 779 756 685 688
拖欠比率(%) 1.73 1.32 1.28 1.25 1.27
撇帐额(百万港元)2 (b) 2,055 2,359 2,237 1,757 1,574
撇帐比率3
- 季度比率 (c = b / a) 3.41 3.95 3.78 3.09 2.90
- 按年计季度比率 13.63 14.554 13.454 11.824 11.60
-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按年计比率 11.24 12.75 13.25 12.35 11.77
转期帐款(百万港元) 33,611 33,081 32,076 30,391 29,019
转期比率 (%) 55.8 55.9 54.1 55.7 53.8

注:

  1. 期内平均数(计算方法为[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
  2. 期内流量
  3. 计算方法为期内流量占期内平均应收帐款的百分比
  4. 由于某些撇帐额不会在往后的季度再次出现,因此在计算按年计比率时不宜包括在内。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按年计比率并无作出类似调整。

r 自2002年第2季起修订,以反映申报内容变更。

 

银行业信用卡贷款调查

新闻稿附注

  1. 调查涵盖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认可机构及一些认可机构的附属机构,并非与认可机构有关的发卡机构并不包括在内。
  2. 在调查中,信用卡应收帐款指应收个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帐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过90日而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仍未偿还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帐款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已逾期,便会被列为逾期(参考下文附注6)。拖欠比率可预早反映信用卡组合的质素。
  4. 撇帐额指在一段期间内从贷款帐册中撇除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无论机构在何时将有关撇帐计入损益帐内,因为若机构的政策是预早在撇帐前提拨准备金,则计入损益帐的时间便会比实际撇帐时间早)。认可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撇帐政策。一般来说,应收帐款若逾期超过180日,或应收帐款最终获偿还的机会不大(例如持卡人破产或不知所踪),便会予以撇帐。

    按年计季度比率预早反映若现季度的撇帐比率在未来3季持续,业内将会出现的撇帐情况。 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现在为止的实际撇帐比率,并化作按年计比率以便比较。
  5. 拖欠比率与撇帐比率互相补足。拖欠比率是关于在申报日期已逾期超过90日但尚未撇帐的信用卡应收帐款,因此是反映未来的撇帐情况的指标。撇帐比率则关于逾期还款情况相当严重(例如已逾期超过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间内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以及因为被视为无法收回(例如因为借款人已申请破产)而逾期未满180日亦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
  6. 转期帐款代表「借款」,是指在应收帐款总额中的款额,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数清偿结单所示结欠余额,但至少已偿还认可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转期帐款不包括逾期帐款。帐户若在结单到期日仍未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会被视作逾期帐户。
  7. 转期比率指转期帐款总额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百分比。应收帐款总额是根据月底数字计算,而转期帐款则根据于结单日期所记录的结欠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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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