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3年05月29日

2003年4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4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有所增加,但新批出贷款及新办贷款申请均告减少。

4月份被取用的新借出贷款增加23.7%至63亿港元,但新批出贷款则减少14.8%至59亿港元,新办贷款申请宗数亦减少23.6%。

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总额的比率由91.5%,微升至91.8%。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减少0.1%至5,282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由1.11%微升至1.14%,经重组贷款比率则维持在0.46%的水平。因此,合并比率由1.57%上升至1.60%。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过去几个月按揭贷款拖欠比率一直缓步上升。虽然有关数字略为高于1%未致于令人过份忧虑,而且以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有关比率上升亦不会令人感到意外,但我们需要密切留意这个趋势。」

4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减少3.6%至1.42亿港元,而4月底的未偿还贷款总额保持稳定,仍然为64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7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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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