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投入运作

新聞稿

2003年04月10日

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投入运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银行公会)今日(星期四)联合宣布,新的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将于2003年6月21日投入运作。

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将会采用新的支票影像结算方法,取代现时交换实物支票的结算程序。实施该系统后,银行结算小额支票时将会出示电子化支票影像及有关支票数据,因而无需出示实物支票作结算及交收。至于较大额支票及不论数额大小的特别项目(如可疑的支票),银行仍需将实物支票连同支票影像一并出示予付款银行。

实施该系统后,客户会继续享受同等的服务。现时开出支票、抬头人存入支票、等候款项可供使用时间及退回未付支票予抬头人的安排将会维持不变。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表示:「推行这个新系统,代表了本港支票处理基建进行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新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将可简化本港结算支票的程序,并增加结算效率。」

在金管局的支持下,银行公会已委任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在整个业界推行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结算公司是负责运作支票结算及其他银行同业支付方式的机构,并一直与本港银行合作推行这个支票结算的新系统。

银行公会主席柯清辉表示:「支票结算程序自动化,能巩固本港作为全球先进灵活的金融中心的地位。由于推行新技术的支出会由银行承担,银行不会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透过采用新系统,我们相信参与支票结算的各有关方面均可长远获益,其中包括减少经营成本及提高结算效率。」

为推行支票影像及信息处理系统,金管局已安排修订《汇票条例》以容许银行出示支票电子影像进行结算。《2003年汇票(修订)条例》已于2003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及制订。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香港金融管理局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银行公会

秘书Rona Morgan女士  2521 1160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银行公会

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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