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

新聞稿

2003年02月14日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发出2003年4至6月季度内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该发行时间表载有每批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投标日期、发行额及发行日期。

金管局于每季的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发出下一季的发行时间表,提供在下一个季度进行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投标的资料。

金管局自2002年第4季开始重开剩余期38个月的5年期外汇基金债券,藉以将全部3年期外汇基金债券续期。成功投得重开债券的人士,需要向金管局支付有关的投标价加相当于该批重开债券上一个付息日至配发日期间累计利息的款额。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预先公布的发行时间表所列载的投标日期、发行额及发行日期只属暂定性质。新发行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详情将于有关投标日期前一星期确定及公布。金管局可能会因应市场情况作出修订。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或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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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