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聞稿

2003年01月28日

2002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2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表现依然疲弱。

12月份被取用的新借出贷款总额进一步减少16.9%,至56亿港元。然而,在一手物业成交带动下,新批出贷款总额增加 21.4%,至73亿港元。

以低于最优惠利率超过2%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总额的比率增加至90.9%。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减少0.3%,至5,337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由1.11%下降至1.06%,经重组贷款比率亦由0.47%减少至0.46%。因此,合并比率由11月份的1.58%下降至1.52%。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尽管银行业经营环境仍然困难,拖欠贷款及经重组贷款合并比率有所改善,实在令人鼓舞。由于经济仍然疲弱,失业率持续高企,希望银行会继续体恤面对财政困难的借款人。」

12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为2.87亿港元,未偿还贷款总额为63亿港元。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1月28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7家认可机构。鉴于银行业的合并整固活动,由2002年12月起,参予调查的机构数目由28家减少至27家。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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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