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法、利」──稳善金融的三足鼎

匯思

2017年03月16日

「善、法、利」──稳善金融的三足鼎

(本文摘录自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于2017年3月16日在独立非执行董事研讨会的英文发言)

今天金管局举办了首届独立非执行董事(独董)研讨会,这是香港银行史上首次有过百名银行独董聚首一堂,占全港独董的82%,可谓冠盖云集,意义非常。

银行业是香港经济的重要支柱,去年底香港银行资产总值超过20万亿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八倍,彰显了香港作为银行中心的地位。然而,大未必佳,2008年一场国际金融危机凸显了金融领域扩张过速而监管与管治滞后造成的风险,也暴露了一些国际大行因内部风险管控不足而脆弱不堪,严重损害金融体系稳定,殃及社会。

银行在社会和经济运行中具有特殊地位,其董事局对于管理层的指导、监督和制约发挥重要作用,而独董以其独特专长、深厚广泛的社会背景和个人地位,是董事局的关键组成部分,既要向银行股东负责,也肩负着对社会负责的使命。

有鉴于此,过去数年金管局陆续推出多项提升独董能力和影响力的举措,让独董更有效、更有力地与执行董事和管理层配合互补,达致更理想的成果。我们分别在2015年10月和2016年6月与中国银监会合办独董研修班,探讨香港银行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和作用。去年12月,我们向全港银行发出《提升香港银行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专业能力》指引,明确要求银行提升独董的角色,包括向独董提供合理报酬,以及独董在董事会的参与程度等。近期我们又发出《银行企业文化改革》通告,就银行如何建立健全的管治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提供指引。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推动银行业走稳善金融之道。我在今日的独董会议上,分享了以下的看法。

首先要解答何谓稳善之道?我归纳为「三不为」:一是承担过度风险,二是不负责、不公平对待顾客和交易对手,三是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反过来说,稳善金融之道在于:一是稳健图利,二是提供负责任和公平的服务,三是长期持续的经营。可借用先贤古训,以三句话概括:

 

前两句出自《孟子‧离娄上》,大意指单靠道德力量或法律制约,不足以达到理想的政策成效。孟子不言利,所以我姑妄从当今的经济学角度续上第三句,意指单以利益驱使,终归难以持久。那么,现代银行业的经营如何体现「善、法、利」呢?

法──严谨的监管和制度

监管制度通过外在的规章和守则,规范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然而,无论多么周全的监管制度,通常只能划下一条「最低标准」的红线,对于倡导和推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极大局限性。

善──良好的企业文化

文化所体现的是一种价值观──不论明文与否,用以潜移默化地诱导管理层和员工的思维和行为。有别于外来监管者所施加、且附有罚则的规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能引导员工择善而行,动机并非是避免受罚,而是打从心底明白自己要做应做的事。举个简单的例子,要保持街道清洁,不是派出成千上万的清洁工人日以继夜去打扫街道,也非出动数以千计的食环署职员向「垃圾虫」发告票,治本之道是让市民大众明白当「垃圾虫」是不道德的,乱抛垃圾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利──恰当的奖励

「利」可以是不同形式、针对不同阶层员工的薪酬和奖励。奖励制度应符合并有助推行企业订定的规章、守则、文化,提供经济诱因让员工配合企业规章和文化行事,上行下效,才能持之以恒。

善、法、利三者互为补足,缺一不可。三者兼备才可达致稳善金融的目标。金管局将会继续积极推动银行业实施良好的管治和企业文化,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区内首屈一指银行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
总裁
陈德霖

2017年3月16 日

最新匯思
修订日期 :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