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处理跨境电汇直接拨付讯息的指引文件

通告

2010年02月08日

有关处理跨境电汇直接拨付讯息的指引文件

(翻译本)

本局档号:B10/1C

致:
所有认可机构
行政总裁

敬启者:

有关处理跨境电汇直接拨付讯息的指引文件

谨此通知贵机构,经谘询业界意见后,金管局于今日发出上述指引文件(见附件)。

该指引文件载列金管局预期认可机构在处理跨境电汇方面所应符合的准则,当中特别着重认可机构在处理直接拨付讯息过程中作为付款、中介及收款认可机构的责任。该指引文件是参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5月所发文件「跨境电汇直接拨付讯息的尽职查核及透明度」(Due Diligence and Transparency regarding Cover Payment Messages related to Cross-border Wire Transfers)http://www.bis.org/publ/bcbs154.pdf?noframes=1)所制定。

认可机构应尽快在其处理直接拨付讯息的机制中实施该指引文件,但以不迟于本通告日期起计12个月为限。

贵机构亦应注意该指引文件只作为补充,而并非取代金管局以往所发的《防止清洗黑钱活动指引》及其《补充文件》的相关条文。

银行政策部
助理总裁
简嘉兰

2010年2月8日

本通告另备附件

附件: 附件 (英文版本, PDF 档案, 2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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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