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本)
敬啟者:
謹通知閣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09年12月7日發出一份諮詢文件,就有關金融機構客戶查證和備存紀錄規定及規管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的詳細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將於2010年2月6日結束。詳細的立法建議及首輪諮詢結果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站(http://www.fstb.gov.hk/fsb/aml/chi/consultation/consultation.htm)。
一如首輪諮詢的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會在2010年1月7日及8日假金管局辦事處為認可機構舉辦兩場諮詢會,向業界簡介詳細建議,並聽取認可機構的觀點及意見。兩場諮詢會均會以英語進行。歡迎認可機構的合規主任及負責防止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管控制度的管理層職員出席。
由於座位有限,每間認可機構只可選派最多兩位代表參加其中一場諮詢會。若需要更多名額,請與本局聯絡。請填妥隨附的登記表格,指明貴機構代表擬參加哪場諮詢會,並最遲於2009年12月24日以電郵方式(aml@hkma.finnet.hk)寄交金管局。座位以先到得形式分配,逾期遞交的登記表格將不獲處理。若所選擇的場次額滿,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參加另一場諮詢會。
於限期前交回登記表格的機構,若沒有收到金管局的另行通知,即可假定機構的代表已獲接納參加所選擇的該場諮詢會。
如欲查詢有關諮詢會的安排,請聯絡黃秋慧女士(2878 1161)。
銀行政策處主管
李達志
2009年12月10日
本函另備附件
附件: 登記表格 (英文版本, Word 檔案, 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