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本)
本局檔號:B1/15C
敬啟者:
鑑於近期私人銀行及較高檔次零售財富管理業務(以下簡稱「私人銀行業務」)出現一些職員濫用職權及欺詐事件,本通告目的是與各認可機構分享從中汲取的經驗,並提醒認可機構管理層應對此業務實施嚴密的管控及監察。
私人銀行業務獨特之處,是客戶與客戶服務經理之間的緊密聯繫,以及客戶服務經理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面理財服務。由於客戶與客戶服務經理之間關係密切,加上交易所涉金額龐大,認可機構必須實施穩健的管理層管控及監察,否則可能容易出現職員濫用職權甚或欺詐行為,如未經授權交易及挪用客戶資金。
本通告闡析近期私人銀行業務職員濫用職權及詐騙事件帶來的一些啟示,尤其集中討論代存郵件服務、更改地址,以及提請高級管理層注意及即時舉報違規與可疑交易。此外,本通告附件列載一些良好的管理層管控及監察手法,以盡量減少私人銀行業務出現職員濫用職權及詐騙的機會。
此外,但凡有可疑個案可能涉及刑事成分,認可機構應及時向警方及金管局舉報。
認可機構應檢討本身的私人銀行業務,以確保管控措施具成效,並融合上述各點及附件所載的良好方法。若認可機構這項業務於近年錄得迅速增長而在去年尚未進行任何檢討,應將此檢討列作首要工作。在未來的一段時間裏,金管局將會抽查認可機構私人銀行及零售財富管理業務,以評估管理層管控及監察是否足夠。
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聯絡負責貴機構一般監管事宜的金管局職員。
銀行監理部
助理總裁
萬少焜
2009年7月14日
本通告另備附件
附件: 防範私人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出現職員濫用職權及欺詐行為 (PDF file, 9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