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銀行紙幣的處理

通告

2009年01月16日

流通銀行紙幣的處理

(翻譯本)

本局檔號:B1/15C

致:
所有零售銀行
行政總裁

敬啟者:

流通銀行紙幣的處理

農曆新年臨近,銀行紙幣的流通量及使用量都會顯著增加。銀行在處理流通銀行紙幣時應提高警覺。本函列載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過去所通知銀行有關處理流通銀行紙幣的管控要求。

銀行應設立穩健機制,以確保放置於其自動櫃員機的所有銀行紙幣均屬真鈔。原則上,銀行只應利用從以下途徑得來的銀行紙幣來補充自動櫃員機的鈔票:

(a) 如屬港元紙幣,從發鈔銀行得來的銀行紙幣;如屬人民幣紙幣,從人民幣清算行得來的紙幣;或

(b) 經可靠的驗鈔機1驗證的銀行紙幣。

同樣,銀行應確保分行櫃位設有適當的管控措施以驗證鈔票,例如在銀行辦事處有可靠的驗鈔機以驗證較高面值的鈔票,以及安排在驗證鈔票方面受過充足訓練 2並具備足夠經驗的職員進行驗鈔。

金管局預期銀行會一直遵守上述要求。閣下如對本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聯絡負責監管貴機構的金管局人員。

銀行監理部
助理總裁
萬少焜

2009年1月16日

1 認可機構應充分及定期測試其驗鈔機,以確保驗鈔機能辨認不時出現的新款偽鈔。

2 認可機構管理層應確保為所有有關職員安排充分及定期的培訓課程(尤其有新款偽鈔出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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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