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人民幣業務

匯思

2009年07月02日

香港的人民幣業務

新的里程碑。

我多年來一直都有幸得到香港銀行公會的邀請,率領他們的代表團訪問北京,與內地金融部委就雙方關注的課題進行討論。在2001年11月的訪問,代表團拜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而這次會議上,在事先沒有徵詢銀行公會及我的同事的情況下,我首次提出了在香港發展人民幣業務的可能性。鑑於內地經濟快速發展,改革開放穩步推進,我相信人民幣最終會成為周邊地區以至全球的重要貨幣之一。因此,如要按照《基本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需要加快發展有效處理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交易的能力。

由於並不清楚對方會有怎樣的反應,因此當時我嘗試從內地當局的角度出發,表示鑒於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幣鈔票不斷增加,建議研究建立合適的機制讓人民幣回流內地並對人民幣的跨境流動情況進行監測。結果,這個建議得到了積極的回應,而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發展亦就此開始。我們明白內地有關當局需要審慎管理金融開放相關的風險。因此,在朝着香港處理所有類別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交易這個長遠目標推進的同時,我們穩步、按部就班地推動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發展。在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推出與擴展中,我們致力於建設最先進的金融基礎設施以作支持。例如,過去在人民幣業務的規模仍未達到現時預見的需求水平時,我們已經作出了前瞻性的部署而設立了人民幣即時支付結算系統。

相信大家會記得,2004年推出了人民幣存款、匯款、兌換及信用卡業務,而2005年則增加了人民幣支票服務和放寬了一些相關的限制。在2007年,我們見證了內地金融機構首次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最近我們又取得了新的突破。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在內的內地有關部委經國務院批准今天宣布推出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而這一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內地的試點企業與香港的貿易夥伴,只要雙方願意便可以用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由於人民幣貿易結算需要人民幣貿易融資的支持,我理解今後我們將會有人民幣貿易融資的服務。這意味著在參加行(參與提供人民幣服務的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將會出現人民幣貸款,儘管有關人民幣貸款只限於與內地試點地區的試點企業的貿易相關的融資。此外,在提供人民幣貿易融資的同時,參加行需要有獲取人民幣資金的渠道,據知今後參加行也將會可以通過參加行之間的交易運用銀行體系內的人民幣流動資金,或在內地有關部門設定的條件下由內地的人民幣市場取得人民幣資金。換言之,在有關安排推出後人民幣在內地與香港之間流動的渠道將會更多元化。

當然,在拓展這些新的機遇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穩妥地推進金融改革與開放的需要。但重要的是,香港將會不斷完善相關的金融基礎設施,隨時為處理今後更多其他以人民幣計價的交易做好準備。香港將是內地以外進行有關交易最合適的地方。這也是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關鍵。

任志剛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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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9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