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及金融體系的改革

匯思

2009年06月25日

貨幣及金融體系的改革

經過深思熟慮推行改革防範問題發生,往往較危機出現時才採取補救措施來得更有成效。

不論是金融體系或監管架構層面的金融改革,往往都是針對個別金融危機而推行的。這是不少地區的實際經驗,而當中原因不難理解:金融體系持份者大多傾向維持現狀,保障自己的利益。只有危機當前,持份者利益受損,普羅市民或特別是某些階層大受影響,一些結構性問題才會顯現出來,當局也因此被迫着手改革。

以上情況雖然很常見,但也有例外,香港不少金融改革便屬於後者。由於這些改革並非針對個別危機而推出,因此大家可能較少留意或關注它們的重要性。我們也較難估計若非採取防範式改革,而只是強調事後補救,究竟會有甚麼後果。儘管這樣,我們也不能基於這個理由,就只著重金融危機出現後才推行改革,況且,這類改革也不見得一定比風平浪靜時推行的預防性改革來得重要。

自1982年我從事貨幣金融管理的工作以來,香港金融改革次數之多、頻率之高,與其他地區相比實屬少見。在這期間我有幸參與或主理過的改革例子有很多:有些是針對個別危機而推出的,主要包括因應80年代銀行危機推出的銀行業改革,以及因應1997至98年亞洲金融危機推行的7項有關鞏固貨幣體系的措施。然而,並非針對危機而推出的金融改革為數其實更多,包括:在1988年政府取得對「總結餘」(貨幣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控制;於90年代初推出「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計劃,作為有效的貨幣政策工具;於90年代引入宏觀審慎銀行監管模式;於1996年實行銀行同業「即時支付結算系統」,有效防止同業市場因個別銀行出現支付困難而產生連鎖效應;與此同時,政府取得對貨幣基礎更直接的控制;以及於2005年內地當局擴大人民幣匯率彈性之前率先推出「強方兌換保證」及「兌換範圍」,對貨幣基礎實行更規範化及具透明度的控制,藉此強化貨幣體系。此外,我們也在平日作出仔細的應變部署,以便一旦爆發危機時啟動,將損害減至最少;例如臨時流動資金安排、「備用銀行資本安排」,以及百分百存款擔保,都是因應當前全球金融危機推出的預防性措施。

我個人寧選防範,而非補救式的改革。但世上無人可以預見金融體系所有不足之處,不論這些不足是否會帶來結構性的影響。金融創新所提供的高回報為金融機構帶來不斷創新的誘因,但同時亦令監管當局更難以預早掌握一切。雖然當局無法確保任何時候滴水不漏,無懈可擊,但我們的目標是時刻盡力做到最好。在這方面,我縱或有點「偏心」,但我認為金管局取得的「擊球率」較大多數監管機構都高。面對這場歷來罕有地嚴峻的金融危機,香港的貨幣及金融體系依然穩健,運作如常,已是一大明證。當然,我們仍不能稍有鬆懈,反而保持高度警覺,尤其壓力當前更要自我警醒,全力以赴。

面對這場全球金融危機,歐美等不同地區都正在醞釀金融改革,香港的正確態度應該是密切注視,而不應盲目依從。全球金融危機凸顯了眾多金融監管模式都有其缺點,同時也反映本港目前的模式有其過人之處,不正是清楚告訴我們這個道理嗎?

任志剛
200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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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