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協定二》諮詢工作

匯思

2006年08月03日

《資本協定二》諮詢工作

本星期「銀行業(資本)規則」草擬本開始進行法定諮詢,令實施《資本協定二》的準備工作進重要階段。

本欄曾多次談及有關實施《資本協定二》──即適用於認可機構的經修訂資本充足標準──的工作進展。本星期「銀行業(資本)規則」草擬本開始進行法定諮詢,令這方面的工作邁進重要里程。這套規則訂明本地註冊認可機構於明年1月起計算資本充足比率應採用的方法。《資本協定二》的規定冗長複雜,這套規則草稿本身便長達1,000多頁;起草過程中若不是金管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律政司的眾多人員孜孜不倦,通力合作,還有業界在發展規則各階段提供寶貴的意見,這套規則也未必可以如期誕生。

《資本協定二》的實施將有助促進銀行體系的健全及穩定,因此對香港很重要。銀行實施《資本協定二》規定須加強風險管理,因而令銀行本身營造更有利的業務發展條件,同時促進銀行體系的有效運作。

這次法定諮詢非常重要,可藉此確保有關法例符合《資本協定二》的要求,並切合香港實際情況及需要,因此諮詢工作的範圍相當廣泛。我們現正收集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消費者委員會、商界(透過業界組織及商會)、會計界、法律界、學者、信貸評級機構、金融監管機構,當然還有財經界──的意見。諮詢工作可確保有關規則獲得廣泛支持,也可有助當局了解及妥善處理涉及業界、其他專業人士及普羅市民的事項,最後才刊憲及提交立法會審議。這套規則擬於今年年底前通過,我在此鼓勵任何有興趣的人士細讀規則草擬本(可於金管局網站 www.hkma.gov.hk 查閱),並盡快提出意見。

香港將會是率先實施《資本協定二》的地區之一。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我們必須致力實施最佳作業手法及標準,與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看齊;銀行也應該緊隨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採納《資本協定二》所倡議的更先進的風險管理方法。

銀行界均大力支持《資本協定二》,但有些認可機構對落實的速度是否過快仍存有疑慮。事實上,香港實施《資本協定二》的模式有頗大的靈活性。首先,我們不會硬性規定認可機構採用較先進的計算方法,認可機構可根據本身的業務組合、風險狀況、風險計算與管理方法,以及成本效益自行決定。我們設定了計算信貸及市場風險的標準方法,以及計算業務運作風險的基本指標方法,並且預計認可機構在落實這兩套方法時不會牽涉龐大的費用或資源配套。第二,由於規模較小的認可機構資產較少,業務運作也較簡單,與採用較先進計算方法牽涉的費用可能不大相稱,因此我們另訂有一套計算信貸風險的「基本方法」。這套方法基本上是對現有架構略作修改,將會為大部分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所採用。第三,我們為計劃採用內部評級方法的認可機構定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這些機構若能證明已有適當計劃在過渡期結束前開始採用內部評級方法,便可在此期間採用基本方法。換言之,認可機構若能符合有關要求,便可循序漸進,以簡單方法作為起點,然後視乎進展情況晉升至較先進的方法。

基於這種靈活的實施模式及備有多種計算方法可供選擇,香港應可在2007年1月計劃實施日期前達到所有認可機構均落實《資本協定二》的目標。我們在準備實施《資本協定二》的長久過程中已作過不少廣泛諮詢,目前的諮詢是讓銀行界及有關各界有機會細閱具體規則及細節。對於收集所得的意見,我們定會仔細研究,以助定出規則的最後文本。

 

唐培新

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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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