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率的金融市場

匯思

2005年09月29日

高效率的金融市場

審慎的風險評估與管理以及良性競爭,對促進金融市場的效率同樣重要。

我們不時會聽到外匯及貨幣市場的交易員抱怨市場缺乏波幅,局限了他們賺取可觀利潤的機會。部分人將市場近期表現淡靜,歸咎於2005年5月18日推出的三項優化聯繫匯率制度運作的措施。這或許也有些道理。儘管港元匯率的浮動區間擴闊至1,000點子之多,但自有關措施推出至今匯率一直保持穩定。同時,港元利率又緊貼美元利率的走勢,窄幅上落。在市況穩定下,要從交易中獲利越見困難。但財政司司長訂立的貨幣政策目標清楚表明貨幣穩定是指維持匯率穩定,這關乎整體公眾利益,是必須優先考慮的。

自從有金融市場以來,從市場波動中圖利的人士的個人利益,跟維持貨幣與金融穩定的公眾利益之間就一直存在「矛盾」。這些市場發揮重要功能,將有剩餘資金的人,與需要集資以進行生產、消費、投資及外貿活動的人聚在一起。無論從信貸及流通量等角度來衡量,鑑於儲蓄者承受風險的能力與借款人的風險狀況之間存在差異,我們需要金融中介機構,它們就像金融領域中的工程師一樣,負責轉化風險、作為莊家以及提供流通量等。銀行接受存戶(他們承受風險能力較低)的存款,然後按它們的專業判斷貸款予它們認為信貸狀況良好的人士,並為此承擔風險以及從中賺取息差。股票經紀擔當莊家的角色,刺激第二市場的流通量,以吸引投資者與集資者參與第一市場的首次招股活動,從而發揮金融中介作用,促進經濟增長與發展,這符合公眾利益。無論是個人或機構也好,發揮這些金融中介作用的有關各方都應該就所提供的服務,得到與其專門知識、責任與權力相符的報酬。至於報酬多少才算適當,則難以定奪。

要取得平衡並不容易。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可以倚賴市場來作出判斷,但條件是有關市場應該是開放的,打算成為金融中介機構的可以自由進入市場。但從監管角度來看,這似乎不切實際。我們需要確保金融機構運作審慎。這項要求往往轉化為進入市場的限制,或要成為註冊或持牌金融中介機構所必須符合的最低資格。這個情況可能會產生不良後果,形成市場被金融機構「壟斷」,它們的動機往往是爭取最多利潤,它們的報酬可能會被認為是過高。不過,我們可以在經過審慎的考慮與審查後,讓海外金融機構參與本地市場,作為金融中介機構。香港的情況大致是這樣,這亦是香港銀行體系效率卓著的原因之一。事實上,在取消《利率規則》後,目前香港銀行的淨息差只有1.63厘。存戶得到的存款利息較原本會有的多,借款人(如置業人士)支付的貸款利息較原本要付的少。銀行的信貸質素並沒有因此而轉壞,審慎原則並沒有因競爭而被放鬆,但這顯然是我們應該加倍留意的。面對激烈競爭的壓力,機構與僱員都可能會違反審慎原則,承擔過高的風險,這最終會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及金融體系參與各方的信心,令金融中介機制無法有效發揮符合公眾利益的作用。

 

任志剛

2005年9月29日

 

有關《觀點》文章:

 

此處可參閱本專欄過往的文章。

 

Word 格式的文件

最新匯思
修訂日期 : 200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