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售新股及金融中介

匯思

2005年01月13日

首次發售新股及金融中介

本港首次發售新股活動在2004年取得驕人的成績,我們應該着力探討如何進一步發展這個金融中介渠道。

參與股市的人應不時提醒自己,股市是首次發售新股的第一市場,目的是「撮合」投資者與集資者,以滿足其不同的需要。透過首次發售新股,金融中介這個重要的過程便可進行,藉此促進經濟增長及發展。這正是股市,以至其所衍生的一系列相關活動(包括眾多就業機會)存在的理由。第二市場的作用是讓新股上市後有流通的機會,使投資者可以放心,隨時能夠按照本身的喜好或意願沽出所持股票,從而吸引投資者認購新股。第二市場不能缺少第一市場而獨立存在,但由於前者可提供買賣股票賺錢的機會(當然亦可能會蝕錢),並且是恆常吸引投資者注意的焦點,因此遠比第一市場重要得多。

基於上述原因,有關方面籌組首次發售新股時必須盡量審慎,尤其對規模像香港這樣大的市場來說,這個原則更應緊記。根據最新估計,香港是2004年股市集資數額第三大的市場1。儘管發生了有關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上市的不幸事件,香港仍是去年全球首次發售新股宗數最多的其中一個市場。這項成績相當驕人,亦反映香港具備有利的條件,可以爭取在未來幾年繼續保持這個地位,甚至若能部署得宜,更可望晉升至更高位置。

大家都知道中國內地的情況是過份倚賴銀行體系來中轉資金,因此為了促進金融穩定與效率,以及發展經濟的理由,內地亟需開拓多元化的金融中介渠道。雖然內地當局在這方面已取得不少進展,但由於種種原因,迄今內地債市及股市的發展速度仍未夠理想。香港則已具備符合國際標準,並獲國際投資者信賴的交易平台,以供買賣債券及股票,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夠善用這個世界一流水準的平台,以配合內地金融中介的需要。

這個問題當然不易解答,主要原因是內地仍實施外匯管制,不但限制投資用途的貨幣兌換,同時亦管制跨境資金流向(即使以人民幣計算)。雖然當局會按照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批准內地企業進行離岸集資活動(例如在香港),但現時仍未有相應機制允許內地眾多的個人或機構投資者進行境外投資。因此內地企業在香港上市,便只會吸引外資(包括香港資金)流入。若可找到適當方案,在不會對外匯管制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盡量發揮上述優勢,並配合內地投資者的需要,香港將可進一步鞏固本身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因此我們必須努力思考,尋求達到這個目標的方案。這並非純粹為了符合《基本法》有關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規定,更重要的是,這是關乎到配合內地的迫切需要。我深信香港金融服務界負責策劃或設計新產品的專家將能想出具創意的方案,以配合國家的具體需要。「領匯」事件只是香港大量成功的發售新股活動之中,因面對一些不可預見情況而被迫終止的一個事例,暫且就讓我們把它擱下。所有有關方面都必須從中汲取教訓,但這事件不會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帶來長遠的影響。事實上,我們若能部署得宜,前路發展將會更精彩。

 

任志剛

2005年1月13日

 

1 根據國際證券交易所聯會截至2004年11月止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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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