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與風險

匯思

2003年10月30日

銀行業與風險

香港的銀行一向審慎經營,同時亦具有效率。然而,銀行業的本質就是要承受風險,無論怎樣小心謹慎,都難免偶然會出現問題。

相信社會大眾對銀行業務承受風險的箇中情況了解不算多。銀行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渠道,將儲蓄引導至投資項目,並在過程中推動經濟增長及發展。然而,銀行在發揮金融中介渠道的功能時,時刻都在承受風險。眾多風險中,相信信貸風險比較多人認識。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便會承受這種風險,指的是客戶可能會不還款的風險。除此以外,尚有結算風險、「赫斯特」風險、匯率風險、利率風險、法律風險及信譽風險等其他風險,不過大部分這些風險只有銀行家及銀行監管機構才會談論。良好的銀行業務經營方法包括明智地決定所承受的風險,以及要對所承受的風險作出妥善管理及合理定價,而並非逃避或隱藏這些風險,同時要在過程中使銀行體系能裨益經濟以至整體社會。

鑑於銀行承受多種不同風險,無可避免地部分風險會實現──例如貸款變成壞帳、息率飆升時債券價格下跌、本地貨幣轉強時外幣長倉可能會出現帳面虧損等。無論銀行在評估及管理風險方面有多高明,仍然可能會出現虧損。每家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總會有不良貸款這個項目,亦會有呆壞帳準備金。因此經營銀行業務需要資本,事實上無論是哪行生意,都要有資本。對銀行來說,資本是否足夠極為重要,所以法律載有複雜的監管規定,對不同類型的銀行資產定有不同的風險權數,並以資本充足比率的形式,將這些風險與資本連繫起來。

雖然評估、定價、承受及管理風險是個別銀行的責任,但金管局作為銀行監管機構,會與銀行緊密合作,促使銀行審慎履行這項責任。對銀行來說,最重要的是不可過度承受風險,以致損害存戶的利益。另一方面,對整體社會來說,銀行體系的穩定及有效運作對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但銀行業的本質就是要承受風險。因此,我們在宏觀層面進行監察,有需要時會對某個經濟環節或某類經濟活動的風險提出意見。這些宏觀層面的意見(並非對個別銀行客戶的信譽的意見)是由客觀分析結果支持。有時候有些事項會引起我們的關注,假如我們覺得情況嚴重的話,我們會行使《銀行業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發出監管指引。讀者當然都熟識金管局對銀行在住宅按揭貸款所承受的風險的立場,我們更得到銀行界的全力支持。過去我們亦曾就其他範疇呼籲銀行界特別謹慎,例如是對內地企業的本地或跨境的直接及間接貸款。這是因為內地企業正長足發展,其對銀行服務的需求亦會以相同步伐增長,所帶來的商機極具吸引力,貸款機構可能會忽略了借款人在企業管治及財政實力方面的質素。在個別銀行的層面,我們亦會發出監管指引,要求銀行審慎經營業務,並配合現場及非現場審查,確保銀行備有適當的風險管理制度。

我相信透過銀行與金管局之間這種重要的夥伴關係,我們成功為香港締造了一個穩定、安全及有效率的銀行體系,能充分配合經濟的發展需要。儘管銀行體系經歷了最艱難的時期,包括亞洲金融風暴、本地物業泡沬及全球資訊科技泡沬爆破、通縮持續以及非典型肺炎事件等,但銀行體系仍然保持穩健,總資產約為本地生產總值的500%,是全球最高之一;不良貸款比率則低於4%,是全球最低之一。

不過,不良貸款永遠不會達到0%的水平,因為無論銀行家有多資深、有多審慎,總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意外是無法預見的。有時候會發生一些令人側目的事件,成為頭條新聞,原因可能是騙徒手法高明,避過了銀行的耳目,又或是判斷失準,就如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會試過的,幸好這些都只是個別事件。當然,對香港,尤其是銀行體系來說,最重要是盡可能減少這類事件發生,以免銀行體系的穩健情況受到質疑。

 

任志剛

200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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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