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要素價格均衡(下)

匯思

2001年11月22日

生產要素價格均衡(下)

經濟學上的生產要素價格均衡定理往往被視作枯燥過時,但從近期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的角度來看,這套定理其實頗具啟發性。承上星期的討論,下篇會就此作出闡釋。

土地當然不可能在經濟體系之間流通。不過,正如我上星期提到,人(不論是消費者或投資者)是流動的,他們需要在土地上建屋居住,也需要資金購置土地及物業。(不過這種流動性是不平均的,例如香港人的流動性便遠高於內地人。)我們從港人在鄰近香港的內地地區置業,就可以看到這種流動性在發揮作用。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即使在地理界限上限制了土地的流通性,市場力量亦會迫使兩地的土地價格邁向均衡。其實這種情況已存在一段時間。由於在「一國兩制」下兩地存在差異,香港與鄰近的內地地區目前在土地與物業價格方面的差距,事實上可能已接近均衡水平。不過,我們所討論的是不斷變化的形勢。政策改變可能會影響在兩地的差異下應有的價格均衡幅度,令均衡點出現變動,以致價格要進一步作出調整。我相信決策者都深切了解這種情況,以及進一步的價格調整所帶來的短期及長期影響。

兩地間勞動力的流通是一個相當敏感的課題,其利弊亦人所共知,所以我不打算多談。我要指出的是,實際上政治團體大都不支持大幅度地輸入勞工,特別是在當前失業問題成為大眾關注焦點的時候。內地人口移居香港一向都是香港的特色之一,我相信內地移民對勞動力的要素價格均衡造成的影響,是有關方面在制定現行政策時所考慮的許多重要因素之一。然而,決策當局似乎應該給予那些擁有龐大資源的人士較高的優先次序,讓他們能夠把這些資源轉化為市場需求,好減輕香港面對通縮的痛苦。

資本與土地及勞動力不同,我們都期望資本能夠更自由流動,我們不會憂慮由資本流通引致的要素價格均衡。事實上,我們更會歡迎這種均衡。這跟以名義利率計算的資本價格均衡並不相同。事實上,是貨幣政策而非資本流通會決定以名義利率計算的資本價格均衡會否出現。顯然,對香港有利的是隨資本流通而來的資本回報率均衡,這可以從兩地股票及其他金融及實體資產的市盈率來作評估。很可惜,兩地間資本的流通性並不平均。目前,香港的資本的流通性遠高於內地的資本。

因此,我們要繼續努力,促進從內地而來的資本的流通。同時,我們也要明白,對內地來說,這個課題並不容易處理,因為當中涉及匯率政策及貨幣兌換的問題,而國際金融的潛在影響力不斷增加,令問題更趨複雜和高風險。然而,由於香港與內地的經濟關係日趨密切,從內地進出香港的資本變得越來越難控制。正如我一向所倡議的,內地當局面對這種情況,一個切合實際的策略,就是建立正式渠道,令這種無可避免的資金流向得到法律認可,並能加以監察,如認為有需要,更可以作出監管。

 

任志剛

200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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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