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

匯思

2001年06月28日

在本港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

當局正在籌劃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的細節,其中目的是協助對本港經濟舉足輕重的中小企業較容易取得銀行貸款。

很多中小企業向我們抱怨,表示要獲得銀行貸款相當困難。例如,有些意見認為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政策太保守,過分着重抵押品。過去幾年樓價下挫,對中小企業向銀行尋求融資並沒有幫助。事實上,全港所有商業機構中超過98%以上都是中小企業,這類企業並為約140萬名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因此它們的經營狀況對本港經濟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是為了這個原因,政府致力與中小企業緊密合作,推行多項有助它們發展的措施。迄今不少建議都甚具價值,但很多人都認為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是其中一項最佳的構思。這項建議是通過信貸資料庫收集中小企業過往的貸款記錄,以幫助銀行審批貸款申請,從而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

很多海外研究都顯示,由於商業信貸資料庫可提高市場透明度,因此有助減少銀行壞帳及方便貸款申請者獲得融資。本港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在研究過商業信貸資料庫的潛在優點後,於2000年7月提出設立信貸資料庫的建議,並進行公開諮詢。根據收集所得的意見,商業信貸資料庫的構思同時得到銀行界與商界的支持。在2001年4月25日,立法會也動議通過加快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的工作。很多人認為由於商業信貸資料庫可提高透明度,銀行對抵押品的倚賴也會減低。但諮詢結果帶出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怎樣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才能兼顧不同市場參與者的需要?就這方面,我們成立了工作小組,成員包括來自銀行、中小企業,以及其他有關機構的代表(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共同研究商業信貸資料庫的細節。

我在此希望集中談談兩點與中小企業直接有關的事項。首先,有些人認為商業信貸資料庫記錄了有關申請機構的資料,會損害它們的商業私隱。此外,也有人擔心成立商業信貸資料庫可能造成反效果,原因是銀行可能以某些中小企業的信貸往績「不夠理想」為理由,因而拒絕批出貸款。

以上這些事項當然要小心處理,但它們都並非一些不可解決的問題。關於資料保密方面,可以規定商業信貸資料庫及使用者遵守資料保密的規例,其中包括限制查閱信貸檔案、經過某指定時期即刪除信貸記錄,以及容許信貸申請人查閱與更正本身的信貸檔案等。為此,工作小組正徵詢私隱專員的意見,並參考海外地區在制定保護資料方面的做法。

至於對財政薄弱的中小企業可能帶來的影響,我們應該認真細想:為保障有問題的中小企業而不予透露有關資料,是否促進本港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最佳方法?正如上文所述,諮詢收集所得的普遍意見都認為商業信貸資料庫可增加整體中小企業取得信貸的機會。然而,為減輕部分中小企業的顧慮,有意見認為信貸資料庫應在開業以後才開始收集中小企業的信貸資料,因此在開業之前的任何貸款拖欠都不會在信貸資料庫存有記錄。這種安排可能對中小企業較為公平,工作小組也正在研究這項建議。

工作小組確實要處理很多具挑戰性的事項,其它正在研究的主要課題還包括:認可機構參與信貸資料庫的具體模式、信貸資料庫的擁有權及監管,以及信貸資料庫涵蓋的範圍。目前工作小組在這些事項上都取得良好的進展,並希望今年內提出信貸資料庫計劃的詳細建議,以進一步諮詢立法會及其他有關方面。要具體落實這個計劃,我們將會繼續依賴中小企業界的支持。

銀行政策部助理總裁
唐培新
200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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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