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管理

外匯基金持有香港的官方儲備,肩負捍衛港元匯率,以及維持香港貨幣與金融體系的穩定及健全發展的作用。於1998年底,香港外幣資產達896億美元,在全球排名第四大。儘管1998年市場甚為波動,年內外匯基金在金管局的審慎管理下錄得可觀的投資利潤。外匯基金累計盈餘增加 27.5%,是1993年金管局成立以來外匯基金錄得最大的累計盈餘增幅。

 

目標

香港官方儲備達6,943億元,按全港人口計算,每人平均佔102,020元,是香港市民一筆可觀的財富。於1998年底,官方外幣資產達896億美元,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外匯儲備名列全球第四大,僅次於日本、中國內地及台灣。

外匯基金的功能是捍衛港元匯率,以及維持香港貨幣與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健全發展。1998年金融市場形勢動盪帶來重要的教訓,也就是突出了審慎管理外匯基金之重要性,以及風險管理在投資過程中發揮的關鍵作用。金管局管理官方儲備時,已採取所有謹慎措施,確保能在低風險、低波幅而又符合國際最佳標準的投資程序下取得回報。

新的資產分配策略

在1999年初,外匯基金採用一項新的長期資產分配策略。這項資產分配策略一般稱為投資基準,要點載於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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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基準根據外匯基金的投資目標定出,為外匯基金所作長期策略性投資提供指引。1998年4月,外匯基金採用新安排來釐定存入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所得的回報,因此這些財政儲備現時已享有與整體外匯基金相同的回報率。1998年11月,土地基金的資產被併入外匯基金內。鑑於這些最新發展,對外匯基金的投資目標及長期資產分配策略作出檢討實屬必要及切合時宜。

根據下述投資目標外匯基金的新投資基準定出最理想的資產分配比例:

  1. 保障資本;
  2. 確保整體貨幣基礎在任何時候都得到高流動性的短期美元證券提供十足支持;
  3. 確保有足夠流動資金,以維持貨幣及金融穩定;及
  4. 在符合上述 (1) 至 (3) 項的情況下爭取可保障資產長期購買力的投資回報。

外匯基金

外匯基金自1935年成立以來,一直持有支持香港紙幣發行的儲備。在1976年,支持硬幣發行的儲備及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持有的大部分外幣資產也撥入外匯基金內。

過去為了減低風險,財政儲備都以存款形式存放在外匯基金內,以賺取市場息率。但隨尠官方儲備連年大幅增加,當局決定以較積極方式管理這些財政儲備,以取得較高的長期實質回報率。因此,由1998年4月1日起,過去以港元存款形式存放在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改以積極方式管理,而這些官方儲備的回報也與外匯基金的整體回報掛鵾。在這安排下,財政司司長也可在有需要時宣派外匯基金的特別股息,以維持財政儲備中有關持作加強貨幣穩定部分的實際價值。為保障外匯基金資產的長期購買力,新投資基準設有20%的股票分配比重,其中5%將會投資於香港股票市場。

在9月初,貨幣基礎的定義被重新釐定,除原來的負債證明書、流通硬幣及銀行在金管局持有的結算總結餘外,更加入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此外,為增加貨幣發行局制度運作的透明度,當局也決定將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中某些資產及負債劃定為與貨幣發行局運作有關的資產及負債,並為此設立一項支持組合。該支持組合持有短期及高流動性的美元證券,以為貨幣基礎提供十足支持。因此,外匯基金的組合成分也相應地重組,成為支持組合及投資組合。

土地基金資產併入外匯基金內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信托於1986年8月13日成立,以管理香港特區自1985年5月27日《聯合聲明》開始生效至1997年7月1日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期間從賣地交易所分攤的收入。

自1997年7月1日特別行政區成立,土地基金信托的資產轉歸香港特區政府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財政司司長為接收、持有及管理該基金的公職人員,而該基金也成為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其後,臨時立法會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9條制訂及通過一項決議,設立土地基金。在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間,土地基金在財政司司長的指示下,由金管局以獨立於外匯基金的組合形式來管理。到了1998年11 月1日,土地基金的資產被併入外匯基金內,以作為外匯基金投資組合的一部分來管理。併入行動的目的,除了是盡量減低風險及取得最高投資回報外,也是對金管局整體內部進行更有效的資源分配,從而提高行政效率及取得經濟規模的效益。

併入行動後,土地基金仍然是一個獨立的政府基金,並按其他存放在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完全相同的方式來管理。這樣土地基金將可享有與存放在外匯基金的財政儲備相近的利潤分配安排,因而取得較理想及穩定的投資回報。此外,土地基金也將會繼續按照1997年7月的臨時立法會決議來管理。併入行動不會影響土地基金長遠運用的考慮,而有關這方面的任何建議均須由立法會根據成立土地基金的決議審議通過。

購入香港股票及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在政府於1998年8月的股市行動中,外匯基金購入一批數量顯著的香港股票組合。為管理8月所購入的香港股票組合及由土地基金撥入外匯基金的香港股票,外匯基金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公司)於1998年10月14日成立。投資公司的職責是建議及執行出售香港股票的計劃。在執行這項計劃時,必須在不影響市場的情況下有秩序地將有關的香港股票售回私人投資者手中。投資公司正在委任顧問小組成員,以協助進行這項工作。

鑑於外匯基金新採納的投資基準以5%分配予香港股票市場,金管局已要求投資公司透過外聘基金經理管理外匯基金這批持作長期投資的香港股票。基本上,這項投資組合將以指數掛鵾組合的方式來管理,其中一半是被動式的股票組合,依照恒生指數成分股的比重分配,另一半則可略為偏離掹生指數的組合成分。外聘基金經理進行投資時必須遵守指引,以防止他們承擔過多風險或採取過度進取的買賣策略,以致影響市場穩定。

投資公司由楊鐵樑先生擔任董事局主席,大部分董事均為社會知名人士,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投資公司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並根據《證券條例》註冊為投資顧問,因此受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全面監管。投資公司也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委出的公共機構。換言之,投資公司董事及職員均為《防止賄賂條例》定義所指的「公職人員」,這樣可確保他們遵守對公職人員所定的嚴格行事準則。

投資程序

長期資產分配策略為外匯基金投資提供指引,而這項策略是根據各國債券及股票的投資比重,以及外匯基金的整體貨幣組合來釐定。外匯基金可投資於19個債券市場、10個股票市場及18個貨幣市場。

外匯基金的策略性投資方向由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制定,日常管理則由金管局儲備管理部負責。儲備管理部是根據財政司司長授予的權力,以及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批准的投資指引執行這項職能。

專業投資人員以基本經濟分析及市場發展趨勢評估作為基礎,然後定出不同國家資產類別的投資比重,以及入市與離市的適當時間。為爭取比市場回報率更高的回報,這些專業人員也在每個市場挑選個別證券。金管局已對投資程序及有關的技術與風險管理支援服務完成徹底檢討,以確保有關風險得到審慎監察及管理,從而在最少額外波動的情況下貫徹取得平穩的回報。

外聘基金經理

外匯基金目前有30多位外聘基金經理,分布於9個主要金融中心,負責管理外匯基金總資產中約20%的投資。僱用外聘基金經理的目的,是希望能借重他們在特定市場的專門知識、技術及地域分布的優勢。儲備管理部設有部門,負責監察外聘基金經理的投資活動,確保他們遵守有關投資指引,以及分析其投資表現,以評估僱用外聘基金經理的額外裨益。外聘基金經理負責管理的資產都交由特別選定的保管機構保管。

風險管理及監察

風險管理及監察部門是外匯基金風險管理工作的關鍵,負責評估投資表現及所涉及的風險。除了根據投資基準評核回報及分析有關因素外,也會運用市場上最先進的風險管理工具來測試投資組合的風險。該部門採用估計虧損風險及壓力測試,以計算投資組合在正常及極端不利的市況下可能承受的市場風險。此外,風險管理部門也進行定期信貸審查,並參考獨立的國際認可評級機構公布的評級,以確保交易對手、保管機構及外聘基金經理符合良好的信貸標準。

提高透明度

為貫徹金管局邁向資料更具透明度的目標,財政司司長決定從1999年起按月公布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摘要及貨幣發行局帳目。首份截至1999年1月底的每月資料已於2月公布。

另一項在1999年推行有關提高透明度的措施,是採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公布數據特殊標準(特殊標準),即每月公布香港的國際儲備(即官方外匯儲備)及中央銀行分析帳目(即指定的建議資產負債表數據)。根據特殊標準,國際儲備及中央銀行分析帳目必須分別在參考月份結束後1星期及2星期內公布。制定特殊標準的目的,是為參與或可能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的基金組織成員提供有關向公眾公布經濟及金融數據的指引。金管局為顯示嚴格遵守特殊標準的指引,已於1999年2月1日預先公布全年的公布數據日曆。

 

表現

1998年金融市場

在1998年,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蔓延至其他新興市場,全球金融市場表現極度不穩定,其中以長期資本管理公司事件及美國當局突然減息75基點最為令人矚目。另一方面,美國經濟進入第8個增長強勁的年頭,正當其他市場受到種種因素困擾時,美國股市卻漲勢依然,未受影響。表13列載各種貨幣及主要債券與股票市場在過去一年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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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外匯基金表現

面對金融市場動盪的局面,外匯基金在其投資策略引領下穩然過渡。年內外匯基金緊守保障資本、維持高度流動性及提供穩定及低波幅回報的基本目標。由於有良好的利率環境,以及採取了防衛性的貨幣策略,使外匯基金有所裨益。此外,外匯基金也因為政府在8月入市行動中購入香港股票組合而獲得可觀的回報。

在1998年,外匯基金未扣除向財政儲備支付利息的累計盈餘增幅為41.1%,在扣除向財政儲備支付260億元利息收入後的增幅則為27.5%。該項利息收入是財政儲備在外匯基金整體投資所佔的收益。即使未將香港股票組合的350億元收益計算在內,外匯基金累計盈餘仍錄得22.6% 的強勁增長。外匯基金在1998年,以及1993至1998年的6年期間的平均淨資產回報率與平均可投資資產回報率載於表14。這兩項回報率均較同期本地通脹率為高。外匯基金資產截至1998年12月31日的貨幣組合載於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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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土地基金表現

土地基金與外匯基金不同,外匯基金主要投資於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債券及股票市場,而土地基金的投資基準則把部分資產投資於亞洲股票市場。繼於1997年採取預防措施,減持亞洲市場的投資後,土地基金在1998年進一步減少這方面的投資。年內土地基金一直採取防衛性的投資策略,減少股票投資,並將有關資金改為投資於債券。在1998年的10個月內,土地基金資產回報率為7.7%,較投資基準所定的標準稍低0.4%,其中主要原因是面對1998年股票及貨幣市場波動不定,土地基金採取防衛性策略以保障資本。

表16列載截至1998年10月的10個月期間土地基金與投資基準回報率的比較數字。在1998年10月31日,土地基金資產併入外匯基金內,其貨幣組合載於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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