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報

一九九六年大事紀要

一月
根據金融管理局與香港資本市場公會就本港的債務市場活動首次進行的全面調查所得資料,於一九九五年底,港元債務市場的規模為1,970億元。 19

德拉魯集團與政府就通過外匯基金收購該集團位於香港的印鈔廠達成協議,收購代價為2.55億元。其後,新成立的公司易名為「香港印鈔有限公司」。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先生出任該公司主席,蘇禮賢先生獲委任為該公司總經理。

22
二月
流動資金調節機制借入及拆出息率分別由4.25厘及6.25厘調低至4厘及6厘。翌日,香港銀行公會宣布七日以下零售存款利率調低25個基點。
1

中國人民銀行與金融管理局簽訂美國國庫券雙邊回購協議,互相提供流動資金支持。這是金融管理局與區內中央銀行簽訂的第六項同類協議。 9

金融管理局宣布會代表日本銀行在香港的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穩定日圓兌美元的匯價。此舉是區內中央銀行之間切實合作的例證。

20
三月
金融管理局去信所有本地註冊認可機構,通知它們巴塞爾委員會已落實有關市場風險的建議,以及金融管理局打算在一九九六年底前推行市場風險管理制度。
20

金融管理局向所有銀行發出《衍生工具及其他交易工具的風險管理指引》。指引特別就與銀行的衍生工具買賣活動有關的風險管理操作範疇提供詳盡指引。

27
四月
金融管理局發出按揭證券公司建議的諮詢文件,政府會視乎諮詢結果決定是否成立按揭證券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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