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報

香港金融管理局

 

諮詢委員會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

 

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3(1)條,財政司行使對外匯基金的控制權時,須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財政司為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當然主席,其他委員則由港督委任。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的責任,是就運用外匯基金的一般政策,向負責管理外匯基金的財政司提供意見。成員以個人身分加入委員會。委員會定期開會,在有需要徵詢特別意見的其他情況下亦會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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