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就雷曼兄弟發行的股票掛鉤票據提出的回購計劃問題解答

1. 何謂有關雷曼兄弟發行的股票掛鉤票據(ELN)的回購計劃?

回購計劃載於證監會及金管局與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201條所達成的協議之內,旨在就證監會在監管方面提出的關注事項達成和解。根據回購計劃,渣打同意向已購買 非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超逾其在渣打持有可供投資資產(見下文第2條答案)的5%的客戶,或已購買 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超逾其可供投資資產的10%的客戶,支付按以下方式計算的金額:

  • 有關客戶的投資總值:
    • 減去其購買非保本雷曼ELN時可供投資資產的5%(或購買保本雷曼ELN時可供投資資產的10%);
    • 減去其因持有有關雷曼ELN而已獲支付票息的款項;及
    • 另加一筆按照下文第6條答案計算有關投資當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間的利息。

渣打亦同意,客戶先前若已就購買雷曼ELN事宜與渣打達成和解,同時又獲納入回購計劃,渣打將會向他們提出補發款項建議。

2. 回購計劃所提述的可供投資資產是指甚麼資產?

可供投資資產是指客戶在緊接購買有關雷曼ELN前的一個月終結時在渣打持有的總資產,或客戶投資於有關雷曼ELN的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因此,任何人如在購買有關雷曼ELN前的一個月終結時在渣打並無持有任何資產,其可供投資資產便相等於有關雷曼ELN的面值。

3. 回購計劃是否涵蓋所有雷曼ELN?

回購計劃涵蓋所有在雷曼兄弟於2008年9月15日申請破產保護令時未到期(即未贖回)的雷曼ELN。此連結載有回購計劃所涵蓋的雷曼ELN名單。

4. 哪些客戶符合資格參與回購計劃?

符合以下說明的渣打客戶將符合資格參與回購計劃:

(a) 目前擁有從渣打購買的未到期非保本雷曼ELN,而當中涉及的投資額超逾該客戶的可供投資資產的5%;及/或

(b) 目前擁有從渣打購買的未到期保本雷曼ELN,而當中涉及的投資額超逾該客戶的可供投資資產的10%。

回購計劃不適用於法團(以個別人士的情況而非法團本身的情況為基準進行合適性評估的法團、慈善團體及非牟利機構除外)、專業投資者、渣打私人銀行(渣打的私人銀行業務部)的客戶及並非從渣打購買雷曼ELN的人士。回購計劃如獲所有合資格人士接納,將會涵蓋渣打客戶所有未到期雷曼ELN交易中約95%的交易。

5. 回購計劃涵蓋所有已投資於雷曼ELN的投資者嗎?

所有經渣打購買雷曼ELN的合資格客戶均可參與回購計劃。

6. 如何計算從定期存款賺取的利息?

渣打會按照自購買有關雷曼ELN的月份終結時至2011年1月31日期間內每12個月定期存款利率(即所有定期存款期限之中最高的利率)的平均值,計算出由購買有關雷曼ELN當日起計直至2011年3月31日這段期間的應付利息。

7. 渣打將怎樣處理早前已就雷曼ELN與渣打達成和解的客戶?

渣打將向早前已就雷曼ELN與渣打達成和解的客戶提出補發款項建議,以確保有關客戶與回購計劃所涵蓋的客戶享有同等待遇。

8. 接納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須遵從甚麼條款?

客戶若接納回購建議或補發款項建議,便會被要求放棄就雷曼ELN對渣打(包括其現任及前任高級人員及僱員)提出的所有民事申索,及撤回已向渣打、證監會、金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提出涉及雷曼ELN的投訴,以及中止就雷曼ELN對渣打(包括其現任及前任高級人員及僱員)提出的法律訴訟。

9. 涉及聯名帳戶持有人的投資交易將如何處理?

如果曾以聯名帳戶購入雷曼ELN,渣打在確定該聯名帳戶的雷曼ELN集中程度(即雷曼ELN佔可供投資資產的百分比水平)時,會將所有帳戶持有人的合計可供投資資產考慮在內,從而確立帳戶持有人是否符合資格獲渣打提出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並計算出回購款項/補發款項的可供投資資產減幅。

10. 是否應該接納渣打提出的回購建議或補發款項建議?

獲渣打提出建議的客戶應仔細考慮建議的條款、接納建議須遵從的條件以及個人情況,才決定應否接納回購建議或補發款項建議。如有需要,客戶應考慮諮詢獨立專業人士的意見,才決定是否接納渣打提出的建議。

11. 渣打將於何時發出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客戶將於10個曆日內(由今天起計)收到渣打的第一封函件,而渣打將於隨後五星期內發出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12. 客戶如何接納或拒絕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渣打的建議函件列明接納或拒絕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的步驟,並夾附接納表格及拒絕表格。

客戶可於60天內向渣打交還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若渣打在限期內沒有收到客戶的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有關客戶便會被視為拒絕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客戶可以將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寄回渣打,或將表格交到任何一家渣打分行。

13. 客戶接納或拒絕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的最後期限為何時?

客戶可於建議函件發出日期起計的60天內,考慮是否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14. 若客戶所投資的為非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少於其可供投資資產的5%(及/或所投資的為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少於其可供投資資產的10%),這些客戶會否獲得通知?

若客戶所投資的為非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少於其可供投資資產的5%(及/或所投資的為保本雷曼ELN,而投資額少於其可供投資資產的10%),渣打亦會通知這些客戶,說明不會向他們提出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15. 假如未能在限期內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應怎樣做?

若客戶決定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應在60天限期內表明接納。除非客戶能提供合理解釋,說明為何未能在建議函件發出日期起計的60天內接納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否則有關建議便會失效。

若客戶在該60天限期後能提供渣打認為可接納的合理解釋,渣打會把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視作仍然有效,並給予該客戶額外30天時間接納建議。若該客戶在這30天內仍沒有接納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建議便會永久失效。

16. 若客戶接納建議,將於何時收到回購款項或補發款項?

渣打同意,將於接獲客戶填妥的有效接納表格當日起計的30天內付款,把有關款項存入有關客戶在渣打的帳戶;若有關人士在渣打沒有帳戶,渣打將會以支票付款。

17. 有關款項將以何種貨幣支付?

渣打將會以港元、澳元或美元支付款項,視乎有關雷曼ELN以何種貨幣計值而定。

18. 客戶可如何聯絡渣打查詢回購計劃的事宜?

經渣打購買雷曼ELN的客戶,若對回購計劃有任何疑問(包括其是否合資格客戶或查詢回購建議或補發款項建議的條款)或對回購計劃的運作有任何投訴,應循以下途徑聯絡渣打:

熱線:(852) 2886 6212(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19. 接納表格載有的接納能否附有任何限制條款?

不能。就接納表格作出任何限制條款,將會視作拒絕接納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20. 客戶可否僅就所投資的部分而非全部雷曼ELN,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補發款項建議?

不能。客戶不可僅就所投資的部分而非全部雷曼ELN,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客戶若僅就所投資的部分而非全部雷曼ELN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或補發款項建議,將會視作拒絕接納有關建議。

21. 拒絕有關建議的客戶可採取甚麼行動?

客戶如拒絕渣打根據回購計劃提出的建議,將不會取得回購款項或補發款項。有關客戶可向金管局提出投訴,或維持已向金管局提出的投訴。金管局將會調查或繼續調查拒絕建議或不符合建議資格的客戶所提出的投訴。不過,金管局無權命令銀行支付賠償。客戶如欲自行對渣打採取行動,應諮詢法律意見。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3月1日

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