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何謂有關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和解計劃?
該和解計劃是證監會、金管局及星展香港所達成協議的其中一部分,旨在就證監會在監管方面提出的關注事項達成和解。根據該計劃,星展香港同意:
2. 和解計劃是否涵蓋Constellation債券的所有系列?
和解計劃只涵蓋以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為其中一家信貸參考機構的Constellation債券的有關系列,包括系列34至37、43至46、55至58、59至62、63至66、67至70、71至74及78至81 (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
3. 和解計劃涵蓋所有投資於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投資者嗎?
和解計劃只涵蓋已透過星展香港購入或投資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投資者。
4. 就和解計劃涵蓋的客戶而言,是否每名客戶均可獲保證發還投資本金?
不是。星展香港只會向符合以下條件的客戶提出支付和解款項建議:
(a) 已從星展香港或透過星展香港購入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客戶;
(b) 在購入有關系列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時,按照在星展香港投資風險評估問卷上所填資料,獲星展香港評為第1級(保守型)、第2級(穩健型)或第3級(均衡型)風險類別的客戶(統稱"低風險客戶");及
(c) 於2008年9月19日(有關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破產的信貸事件的通知書發出日期)仍然持有有關系列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客戶。
5. 和解款項的金額有多少?
和解款項相等於客戶的投資本金加利息再減去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已支付票息後所得款額,上述利息為假設客戶的投資本金以定期存款形式可賺取的利息。
6. 如何計算投資於定期存款可賺取的利息?
計算有關利息時,採用的利率為星展香港就定期存款額逾500萬港元或等額美元的12個月定期存款所支付的利率,年期則為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有關系列的發行日至2010年7月14日。
7. 低風險客戶是否必須曾經作出投訴,才可獲星展香港支付和解款項?
否。
8. 星展香港將怎樣處理早前曾就雷曼兄弟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與星展香港和解的個案?
星展香港將向早前曾就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與星展香港和解的客戶補發款項,以確保有關客戶與其他低風險客戶享有相同待遇。
換言之,星展香港將會支付一筆額外款額予已經與其達成和解協議的客戶,讓該客戶最終獲付的款額,猶如雙方當初在該和解協議日期當天達成今天所達成的協議一般。
9. 客戶若早前透過星展香港投資於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但本身不屬低風險客戶,星展香港將怎樣處理這些非低風險客戶的個案?
對於投資於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但獲評為第4級(增長型)或第5級(進取型)風險類別的客戶(統稱"高風險客戶"),星展香港將會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逐一覆核他們的投訴(包括由今天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提交的投訴)。
客戶可以就通過星展香港購入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或其他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銷售事宜,向星展香港作出投訴。星展香港將會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審核由今天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即截至2011年1月14日止)提交的投訴。
若星展香港發現任何違反適用法律或監管規定的情況,或客戶的投訴成立,便會因應客戶受到的損失或損害,考慮向其作出金錢賠償。
10. 星展香港將怎樣處理透過星展香港投資於非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或其他結構性產品的個案?
星展香港亦同意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處理有關星展香港於2010年7月14日前向客戶分銷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客戶投訴。
客戶可以就通過星展香港購入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或其他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銷售事宜,向星展香港作出投訴。星展香港將會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審核由今天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即截至2011年1月14日止)提交的投訴。
11. 何謂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
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旨在確保相關投資交易獲深入覆核,確保投訴可以公平合理方式獲得和解。這項程序與分銷銀行根據迷你債券協議所執行的投訴處理程序相同。
12. 接受和解款項須遵守甚麼條款?
簡而言之,客戶若接受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便須放棄對星展香港(包括其僱員)的所有民事申索,撤回已向星展香港、證監會、金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遞交的投訴,以及中止有關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法律訴訟程序。
13. 星展香港將怎樣處理涉及聯名帳戶的投資交易?
如果以聯名帳戶購入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在購入時其中一名帳戶持有人屬低風險客戶,有關投資交易將當作由低風險客戶進行。
14. 是否應該接納星展香港提出的支付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的建議?
客戶應仔細考慮和解建議的條款、接納建議須遵從的條款以及個人情況,才決定應否接納支付和解款項的建議。如有需要,客戶應該考慮諮詢獨立專業人士的意見,才決定是否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
15. 星展香港將於何時發出和解建議?
客戶將於2010年8月18日前收到和解計劃的建議。
16. 客戶如何接納或拒絕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
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函件中,已述明接納或拒絕和解建議的程序,並夾附接納表格及拒絕表格。
客戶可於60天內向星展香港交還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若星展香港在限期內沒有收到客戶的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有關客戶便會視為拒絕和解建議。
客戶可以將接納表格或拒絕表格寄回星展香港,或將表格交到任何一家星展香港分行。
17. 客戶接納或拒絕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的最後限期為何時?
客戶可於星展香港和解建議函件發出當日起計的60天期限內,考慮是否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
18. 高風險客戶會否獲得通知?
高風險客戶亦將會獲通知星展香港不會向他們提出任何和解建議。
高風險客戶可就通過星展香港購入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或其他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銷售事宜,向星展香港作出投訴。星展香港將會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審核由今天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提交的投訴。
19. 假若未能在限期內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應怎樣做?
若客戶決定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應在60天期限內表明接納。除非客戶能提供合理解釋,說明為何未能在和解建議函件日期起計的60天內接納建議,否則,和解付款建議便會自動失效。
假若客戶在該60天限期後能提供星展香港認為可接納的有效解釋,星展香港會將和解付款建議視作仍然有效,並給予該客戶額外30天時間接納建議。若該客戶在這30天內仍沒有接納和解付款建議,建議便會自動失效。
20. 若客戶認為無法接納和解建議的條款,還有甚麼補救辦法?
客戶若認為無法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可根據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作出投訴。
21. 投訴若涉及經星展香港購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以外的結構性產品的事宜,有關客戶應怎樣做?
若投訴涉及經星展香港購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以外的其他非上市結構性產品的事宜,客戶應直接向星展香港提出投訴。星展香港將會根據加強的特別投訴處理程序加以處理。
22. 若客戶的投訴已經根據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處理,但該客戶本身認為其投訴沒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獲得和解,應怎樣做?
客戶若對按照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所得出的結果不滿且感到受屈,可向金管局提出投訴、向星展香港採取法律行動,或尋求調解或仲裁。
23. 投資者若是從星展香港以外的其他分銷商購買Constellation債券的,應怎樣做?
證監會及金管局早前與16家銀行就迷你債券達成協議;投資者若是經這批銀行中任何一家投資於Constellation債券的,便應向有關銀行提出查詢。
根據上述迷你債券協議,該16家銀行同意透過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和解有關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包括Constellation債券)的所有投訴。
投資者若認為其投訴沒有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獲得和解,可向金管局作出投訴、向有關銀行採取法律行動,或尋求調解或仲裁。
24. 金管局會否繼續調查有關星展香港分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投訴?
至於那些接納星展香港提出支付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建議的低風險客戶,除非其個案涉及不誠實、欺詐或其他刑事成分,否則金管局不打算繼續調查該等客戶的個案。然而,若有關個案涉及客戶不接納星展香港提出支付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建議,或不符合資格獲星展香港提出支付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建議,金管局將會繼續就有關個案進行調查。在決定是否採取執法或紀律行動時,金管局會考慮到星展香港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達成協議一事,以及其根據該協議所採取的措施及任何改善措施。
25. 客戶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後,何時會收到和解款項或補發款項?
星展香港同意,將會在從接獲客戶填妥的有效接納表格當日起計的30天內,將和解款項存入客戶在星展香港的帳戶,若客戶在星展香港沒有帳戶,星展香港將會以支票付款。
26. 款項將會以何種貨幣支付?
星展香港將會以港元支付款項,但如有關Constellation債券系列以美元計值,星展香港會以美元付款。
27. 客戶可如何聯絡星展香港查詢和解計劃的事宜?
通過星展香港購買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客戶,若對和解計劃有任何疑問(包括其是否和解建議的合資格客戶或查詢有關建議的條款)或對和解計劃的運作有任何投訴,應循以下途徑直接聯絡星展香港:
熱線: 2290 8123
傳真: 2806 5308
電郵: feedback.pqm.hk@dbs.com
28. 接納表格載有的接納能否附有任何限制條款?
不能,就接納表格作出任何限制條款,將會視作拒絕接納和解建議。
29. 客戶可否僅就所投資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部分而非全部系列,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
不能。客戶不可僅就所投資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的部分而非全部系列,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客戶若僅就所投資的雷曼相關Constellation債券部分而非全部相關系列接納星展香港的和解建議,將會視作拒絕接納和解建議處理。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