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6月5日)就將《結算規則》(註1)下每年的計算期間(註2)標準化,發表聯合諮詢總結。
是次諮詢的回應者廣泛支持我們建議採取的做法,以為配合《結算規則》下未來的計算期間及相應的訂明日期。他們普遍同意,有關建議使結算責任更為明確,從而讓市場參與者能夠更有效地進行內部規劃。
為進一步提高《結算規則》的操作效率,金管局與證監會於2026年初就有關自2027年3月1日起,一次過指定每年的標準計算期間的建議諮詢公眾(註3)。在現行做法下,《結算規則》所指明的現有計算期間清單需定期立法修訂,以便利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進行中央結算,而有關建議將改善上述做法。
鑑於獲得廣泛市場支持,金管局與證監會將著手進行立法程序,將有關建議修訂引入《結算規則》,並計劃在2027年3月1日(即建議新一組計算期間的開始日期)起實施有關修訂。
完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