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經濟融合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澳門金融管理局決定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一是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二是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個人客戶提供投資產品及相關服務。
三是擴大「南向通」和「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四是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
五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下一步,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將修訂完善相關實施細則或業務指引,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同時,根據試點情況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業務,穩妥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支持大灣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