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人民幣零售債券發行儀式致辭

演講辭

2008年07月16日

交通銀行人民幣零售債券發行儀式致辭

任志剛,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

尊敬的彭行長、于行長、王部長、各位嘉賓,大家好:

很榮幸有機會參加今天交通銀行在香港舉行的人民幣零售債券發行儀式。去年三家內地銀行在香港發行了總共一百億的人民幣債券,市場反應非常熱烈。在過去差不多一年沒有新供應的情況下,在香港有人民幣存款的居民和已吸收人民幣存款的銀行,都期待著人民幣債券在香港再次發行。

從國家金融發展的戰略高度來看,在香港開拓人民幣業務,包括人民幣債券市場,是具有三方面的深層意義的。

首先,相信大家也留意到,在去年的十七大報告和2008年國務院的工作要點,都強調要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在香港發展人民幣債券市場,是在內地境外體現了這項政策,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踏出了重要的一步。

第二,在去年初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溫總理在重點工作中,提出了要進一步發展內地與香港兩個金融體系的互助、互補和互動關係。在香港的自由市場環境下發展人民幣業務,並將這業務,經過規範的清算渠道,和內地的人民幣業務連結起來,是發展在一國兩制之下,兩個金融體系間的「三互」關係的重點工作之一,為內地金融改革開放的相關項目,提供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自由市場訊息。

第三,溫總理在去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也提出要鞏固並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人民幣在國際金融領域上的地位正在不斷提升,在香港發展人民幣業務,加強香港作為中國境內的國際金融中心,在處理人民幣作為國際金融交易支付單位的能力,是具有策略重要性的。

在香港,我們期待人民幣業務能配合內地的金融改革開放有進一步的發展。對於香港人民債券業務的未來發展,我希望今後可以按照三個自由市場化的方向逐步推進。

第一,發債體自由市場化:現時只有經批准的內地金融機構才可以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其實,香港本身已經有一套符合國際水平的保障投資者安排,主要要求發債機構作出足夠的信息披露,讓投資者按照有關資料,根據自己的風險胃口作出投資決定。就此,未來可以考慮不用就發債體的類別作出規定,讓市場機制決定哪些機構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第二,發債規模自由市場化:在現時香港人民幣債券的發行安排下,內地有關部門會預先定出每年的發債額度。當然,在內地還未有完全開放外匯管制的情況下,這個做法可以理解。但未來可以考慮不用限制發債規模。其實,市場根據香港人民幣的存量,是完全可以自行和更好地決定人民幣債券市場的規模。

第三,投資者自由市場化:現時香港人民幣債券的投資者局限於香港人民幣業務下的存戶和參加行。隨著人民幣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可以允許更多不同的投資者買賣香港的人民幣債券,從而更好滿足市場對人民幣儲值工具的需求。

最後,我有信心並預祝交通銀行成功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我也感謝交通銀行對國家、對香港的金融發展所作出的貢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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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