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零售支付系統

新聞稿

2017年08月04日

指定零售支付系統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17年8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指定由Visa、Mastercard、銀聯國際及美國運通營運,用於處理涉及香港參與者的支付交易的零售支付系統(「指定系統」) 。

此外,金融管理專員同時根據《條例》宣布,在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其他適用的法定及監管規定的情況下,指定系統可從事以下活動:

    (i)

傳送支付訊息及相關數據以便利支付交易的處理;

    (ii)

授權、結算及交收支付交易;

    (iii)

提供支付解決方案以處理不同支付模式所產生的支付交易;

    (iv)

透過該系統進行附屬或附帶於上述(i)至(iii)項的其他活動或服務;以及

    (v)

與支付相關的數據分析。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先生表示:「實施零售支付系統指定制度有助提升本地零售支付業界的營運水平,以及加強公眾對支付系統的信心,促進香港金融科技的發展。金管局會聯同相關的營運者確保指定系統安全及有效率地運作。」

根據《條例》賦予的權力,金融管理專員將四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系統定為指定系統。就有關系統作出的指定及就其活動作出的宣布於今日(即2017年8月4日)生效。指定系統須遵從《條例》對它們的規定,並受金管局監察。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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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