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1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向下述儲值支付工具(SVF)發行人批給SVF牌照:
SVF持牌人 |
SVF |
牌照生效日期 |
三三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
SVF0010 |
2016年11月4日 |
快易通有限公司 |
SVF0012 |
2016年11月4日 |
易票聯支付技術有限公司 |
SVF0011 |
2016年11月4日 |
僑達國際有限公司 |
SVF0007 |
2016年11月4日 |
Optal Asia Limited |
SVF0006 |
2016年11月4日 |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
SVF0008 |
2016年11月4日 |
通滙(香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SVF0013 |
2016年11月4日 |
UniCard Solution Limited |
SVF0009 |
2016年11月4日 |
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單載於金管局網站的SVF持牌人紀錄冊。
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志達先生表示:「連同今日批出的第二批SVF牌照,目前本地SVF市場共有13名SVF持牌人。我們樂見市場上有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各類SVF產品,使本港的零售支付更趨便利。金管局實施SVF監管制度,有助加強公眾對使用有關產品與服務的信心,繼而可推動本地零售支付業務的創新及發展。」
《條例》已於去年11月13日生效,設有1年過渡期讓SVF發行人申領SVF牌照。根據《條例》,金管局獲授權實施多用途SVF的強制性發牌制度,並履行相關的監管及執法職能。在該1年過渡期屆滿後(即由2016年11月13日起),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士在並未持有牌照的情況下發行或營運SVF,即屬犯罪。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