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參與人民幣業務的認可機構而設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推出優化措施

新聞稿

2013年07月25日

為參與人民幣業務的認可機構而設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推出優化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公布,為參與香港人民幣業務的認可機構(參加行)而設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將推出兩項優化措施。 

在現行的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下,金管局可根據參加行提供的合資格抵押品向其提供1星期期限的人民幣資金,翌日(即T+1)交收。鑑於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持續發展,金管局就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推出兩項優化措施,於2013年7月26日生效:

1. 除繼續提供翌日交收(T+1)的1個星期期限的資金外,流動資金安排亦會提供翌日交收(T+1)的1日期限的資金。金管局將繼續使用與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互換協議提供有關人民幣資金。

2. 流動資金安排將提供即日交收(T+0)的隔夜資金,以協助銀行應付當日流動資金需要。金管局會使用自身的離岸人民幣資金,預期提供即日交收的隔夜流動資金總額將不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優化後的流動資金安排的細節載於附件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金管局提出兩項新措施優化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可以加強參加行的流動資金管理,這將有助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進一步發展。」

金管局歡迎參加行使用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以應付臨時資金缺口。但各參加行亦要盡量做好資金規劃和管理,避免過度倚賴金管局的流動資金安排。金管局會因應實際運作經驗,不時檢視流動資金安排的主要條款。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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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3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