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

新聞稿

2011年11月22日

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今日(星期二)續簽為期3年的貨幣互換協議,而互換規模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元港幣。新協議取代於2009年1月20日簽署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元港幣的貨幣互換協議。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期和擴大規模,為香港的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亦有助於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簽署協議時表示:「在中央和各有關內地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香港的人民幣業務在過去一年取得令人鼓舞的發展。金管局和人民銀行之間的貨幣互換安排的續期和擴大規模至為重要,可以令到我們在有需要時能夠提供足夠流動資金去保持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穩定。」

新協議於擴大貨幣互換規模後,將有助香港進一步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單是今年首三季,香港的人民幣存款已增長近倍至6,220億元人民幣。而同期經香港銀行處理的人民幣貿易結算總額亦超過13,000億元人民幣。金管局曾於2010年10月啟動200億元人民幣之貨幣互換,以提供人民幣資金支持香港的人民幣貿易結算,使有關業務可以穩健發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11月22日

圖片說明: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左)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右)續簽為期3年的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元港幣。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