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新聞稿

2011年08月25日

在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四)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代表身分,於政府債券計劃的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已委任12間第一市場交易商。該批第一市場交易商的任期將於2011年9月1日起生效,並會於2013年8月31日完結。

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1.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 Barclays Bank plc

3. BNP Paribas, Hong Kong

4. 花旗銀行

5.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6.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7.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8.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9.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10. 蘇格蘭皇家銀行有限公司

11. 法國興業銀行

12.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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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