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1年04月29日

2011年3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1年3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3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2月份增加67.5%,至306億港元。

3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增加43.5%,至435億港元。一手及二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分別增加33億港元(+134.8%)及57億港元(+25.1%),轉按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增加42億港元(+81.2%)。3月份新申請貸款增加32.5%,至23,153宗。

以上數字的增幅,可能是受到農曆新年假期而引致的季節性因素及2月份基數較低所影響。2月份相對較少的日數亦有機會引致3月份的增幅。此外,繼多間銀行在3月中宣布調高按揭息率後,部分借款人可能會同時向不同貸款機構提出按揭申請,以爭取最優惠的按揭條款。該等加息行動及有關由4月1日起實施共用正面按揭貸款資料安排的公布,亦可能促使部分借款人在3月份內提出按揭申請。

在3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約7%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其中大部分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2月份的92.0%,稍降至3月份的91.70%。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8%,至7,617億港元。

3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沒有變動,仍然為0.01%,經重組貸款比率則降至0.03%的紀錄低位。

附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4月29日

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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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