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保險計劃的修訂

新聞稿

2010年11月19日

按揭保險計劃的修訂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今日(星期五)宣布,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所有產品將只接受680萬港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之申請。故此,七成按揭以上的貸款部分獲得按揭保險計劃保障之貸款,最高貸款額上限將由720萬港元調低至612萬港元,而六成按揭以上的貸款部分獲得按揭保險計劃保障之貸款,則會維持現有600萬港元的最高貸款額上限。有關修訂旨在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宣布有關住宅按揭貸款的審慎監管措施。

以上修訂將適用於自2010年11月20日或以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按揭保險計劃申請。於2010年11月19日或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如欲按現時的合資格準則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仍可向按揭保險計劃參與銀行遞交申請。

查詢請致電按揭保險計劃熱線(電話:2536 0136)。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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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