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調查雷曼兄弟相關個案的進展

新聞稿

2010年03月19日

金管局調查雷曼兄弟相關個案的進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截至2010年3月18日,已有13,033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投訴個案透過以《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下達成的和解協議解決(註 12),另有1,473宗個案透過該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解決。再加上2,928宗已完成調查並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缺乏足夠理據支持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一共有17,434宗投訴個案已處理完畢。

至今,金管局已就1,056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投訴(包括迷你債券的投訴)完成詳細調查並正進行紀律程序。當中包括就757宗個案準備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及已就其餘299宗發出建議紀律處分或紀律決定通知書(註 3)。另有2,281宗個案尚待決定(註 4)。上述的3,337宗個案,連同其他已處理完畢的個案,96%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已經完成。

附表綜合截至目前為止所收到涉及雷曼兄弟相關產品的紀律處分及投訴處理的概況(註 5)。)

附表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經理羅存慧 2878 1687 或
傳訊經理王巧欣 2878 1213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3月19日

 

備註:

  1. 於2009年7月22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金管局及16家分銷銀行(分銷銀行)就分銷銀行向合資格客戶提出回購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達成協議。金管局已通知分銷銀行,由於協議載有迷你債券申索和解的詳細安排,同時針對銷售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及日後處理相關客戶投訴,詳述銀行應如何落實有效的系統,因此,就涉及已接納回購建議的合資格客戶的迷你債券個案,金管局不打算對分銷銀行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2. 自2009年8月7日起,16間迷你債券分銷銀行開始向於2009年7月22日公布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回購計劃(「迷債回購計劃」)的合資格客戶(約25,000名客戶)發出回購函件。截至2010年3月15日止,24,749名客戶已作出回應,其中24,488名客戶(98.9%)接受回購建議。在2010年3月15日,約九成九(99.99%)的接受建議客戶已獲有關銀行付款,其餘接受建議客戶亦快將收到相關款項(不遲於有關銀行收到客戶填妥的接納表格後30日內)。此外,在推出迷債回購計劃前已與銀行達成和解的約4,800名客戶亦有資格接納銀行提出的自願回購建議,從而使這些客戶能夠與接納回購建議的合資格客戶得到同等的補償。截至2010年2月27日止,在之前的和解中得到的補償款額不足投資本金的60%的65歲以下客戶及不足投資本金的70%的65歲或以上客戶中,已有99.5%獲有關銀行支付不足之數。
  3. 這些個案包括(a)發出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提供機會讓擬受制裁人士作出陳述;(b)考慮已收到的陳述;或(c)發出紀律決定通知書,擬受制裁人士可在21日內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上訴。
  4. 這些個案的調查工作已完成,現正在審議中以決定有否充分理據採取紀律行動或因無足夠理據而結案。
  5. 附表內的某些數字因重新整理涉及多項產品的個案或刪除重複的個案而作出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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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