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委任高層人員

新聞稿

2010年03月18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委任高層人員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四)宣布,財政司司長在諮詢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管治委員會的意見後,批准委任現任助理總裁李令翔先生為法規部執行總監,並委任戴敏娜女士、朱立翹女士及李達志先生為助理總裁。李令翔先生、戴敏娜女士與朱立翹女士的委任於2010年4月1日生效,李達志先生的委任於2010年4月26日生效。

由2010年4月1日起,金管局現有的3個銀行部門會重新調配職能,並重組為4個部門,以應付在銀行業監管及發展方面日趨複雜及繁重的工作 (有關重組詳情請參閱隨附的組織架構圖) 。新設的法規部會從銀行業拓展部接管證券法規執行及投訴處理的工作。在這項安排下,高層人員能專注處理在完成大部份雷曼兄弟相關投訴調查工作後所涉及的紀律程序,以及其他非雷曼兄弟相關投訴的調查及跟進工作。

原有的銀行業拓展部改稱銀行操守部,除負責現行有關存款保障、監察支付系統、牌照事務及結算服務的工作外,銀行操守部還會接管原屬銀行監理部及銀行政策部的所有與認可機構的商業操守有關的監管與拓展職能。

李令翔先生將出任法規部執行總監。李先生目前為銀行業拓展部助理總裁,負責存款保障計劃、牌照事務、證券業務的法規執行,以及結算及交收系統的監察。

戴敏娜女士將出任銀行操守部助理總裁。戴敏娜女士原於香港政府任職律師,在1995年加入金管局為高級法律顧問,就不同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她在1999年擢升為副首席法律顧問,多年來緊密參予與銀行業有關的法律事務。

朱立翹女士將出任外事部助理總裁,負責有關多邊組織及中央銀行合作、人民幣銀行業務、金融市場一體化,以及內地經濟及金融市場研究等事宜。朱立翹女士於1994年加入金管局為見習經理,曾於金管局任職不同部門,負責經濟研究及貨幣操作等工作,亦曾出任高層人員助理。朱女士於1998至1999年間借調至世界銀行於北京的辦事處,其後主要任職外事部,並於2000年擢升為高級經理及於2006年擢升為主管。

李達志先生會接替已請辭的文基賢先生,於2010年4月26日出任機構拓展及營運部助理總裁,負責機構發展、人力資源、行政、財務及資訊科技事務。李先生在2009年8月加入金管局出任主管前,為公務員職系的首長級乙級政務主任,曾出任多個高級職位,負責擬訂政策及行政工作等。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先生表示,文基賢先生在金管局任職接近12年,在發展金管局的機構營運與支援職能方面貢獻良多。陳先生說:「我們對文基賢先生的離任感到很可惜,謹此祝願他事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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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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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翔先生將獲委任為法規部執行總監 戴敏娜女士將獲委任為銀行操守部助理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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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翹女士將獲委任為外事部助理總裁 李達志先生將獲委任為機構拓展及營運部助理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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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