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2010年1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2009年12月份減少11.8%,至173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增加22.3%,至296億港元,原因是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增加52億港元(+31.4%)。一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增加2億港元(+8.1%),轉按批出貸款則保持穩定。新申請貸款的宗數由12月份的15,368宗,增加至19,157宗。
在1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36%的貸款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其中大部分貸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12月份的61.6%,上升至1月份的62.6%。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7%,至6,453億港元。
1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均沒有變動,分別為0.03%及0.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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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2月25日
附件說明
-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