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調查雷曼兄弟相關個案的進展

新聞稿

2009年12月23日

金管局調查雷曼兄弟相關個案的進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三)公布,因已完成處理的投訴逐漸增多,為增加紀律程序及處理投訴的透明度,推出了新的處理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投訴的統計資料格式。(附上截至2009年12月23日新格式的統計資料。)

在新的附表中,以《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和解協議解決的投訴個案,以及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所解決的投訴個案(註 1)會分別公布。直至現時為止,已有12,925宗個案經過和解協議解決,另有471宗個案透過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解決。再加上2,846宗已完成調查並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缺乏足夠理據支持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一共有75%的投訴個案已處理完畢。

至今,金管局已就419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投訴(包括迷你債券的投訴)完成詳細調查並正進行紀律程序。當中包括就120宗個案準備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及已就另外299宗發出建議紀律處分或紀律決定通知書(註 2)。上述的419宗個案 ,連同其他已處理完畢的個案,77%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已經完成。

附表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經理羅存慧 2878 1687 或
傳訊主任胡嘉瑩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12月23日

 

備註:

  1. 於2009年7月22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金管局及16家分銷銀行(分銷銀行)就分銷銀行向合資格客戶提出回購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達成協議。金管局已通知分銷銀行,由於協議載有迷你債券申索和解的詳細安排,同時針對銷售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及日後處理相關客戶投訴,詳述銀行應如何落實有效的系統,因此,就涉及已接納回購建議的合資格客戶的迷你債券個案,金管局不打算對分銷銀行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2. 這些個案包括(a)發出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提供機會讓擬受制裁人士作出陳述;(b)考慮已收到的陳述;或(c)發出紀律決定通知書,擬受制裁人士可在21日內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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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