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繼續向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持

新聞稿

2009年03月26日

金管局繼續向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持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四)宣布,在2008年9月30日推出的5項臨時措施的有效期於2009年3月31日屆滿後,會繼續在市場操作框架下進行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藉此向有需要的持牌銀行提供港元流動資金支持。

同時,經貼現窗獲取流動資金的安排會回復至9月份推出5項臨時措施前的模式,包括重新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部分納入計算基本利率的方程式。至於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加50基點的經收窄息差(相比以往的150基點)則會保留。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是項公布是旨在向銀行保證,在臨時措施的有效期屆滿後,銀行如有需要仍會獲得流動資金支持。在5項臨時措施中,銀行主要利用第4及第5項措施(即與金管局進行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有見及此和在考慮市場意見後,金管局決定繼續在其市場操作框架下,在有需要時因應個別銀行的情況透過進行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酌情提供流動資金支持。同時,金管局決定回復以往貼現窗的安排(即只可透過外匯基金債券及票據作隔夜回購協議),以確保港元匯率在貨幣發行局下保持穩定。

發言人說:「5項臨時措施有效地紓緩自去年9月開始,金融市場動盪為本地銀行同業市場帶來的壓力。雖然由於最近數月本地市場變得穩定而令這些措施的使用量有所下降,但考慮到國際金融市場的形勢尚未完全回復正常,我們相信繼續向銀行保證,在它們有需要時提供流動資金支持是十分重要的。」

金管局於2008年9月30日推出5項臨時措施,擴大為持牌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持的範圍,是因應當時的國際金融狀況推出的防範措施。這些措施的有效期為6個月,有效期屆滿後會檢討其成效。

金管局於2008年10月8日推出另一項向持牌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持的安排,即調整基本利率的計算方程式。在有關調整前,基本利率定於當前的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加150基點,或隔夜與1個月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5天移動平均數的平均值水平,兩者以較高者為準。在有關調整後,基本利率的計算方程式有所改變,原來的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加150基點的息差,將縮減為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加50基點。此外,有關銀行同業拆息的移動平均數的部分(即「香港銀行同業拆息部分」)亦由2008年10月9日起從方程式中剔除,直至2009年3月底止。

金管局檢討過這些調整的適切性後,決定保留50基點這個較小的息差,但會在3月底後重新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部分納入計算方程式,以適當反映在貨幣發行局下利率變動的影響。

與此同時,金管局亦借是次檢討的機會強化最後貸款人安排,讓個別面對流動資金壓力的銀行可根據這個安排尋求協助。經過檢討後,最後貸款人安排擴大了讓銀行可獲取港元流動資金所適用的合資格資產類別,特別是外匯掉期會成為金管局用來提供最後貸款人支持的基本工具之一,和合資格作回購交易的資產的定義亦會擴展至有合適評級的外幣證券。經修訂的「最後貸款人政策聲明」載於金管局網站(只有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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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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