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7年12月24日

2007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11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增加17.5%,至187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增加20.5%,至277億港元,原因是二手市場交易的批出貸款增加62億港元 (+39.4%) ,足以抵銷一手市場交易的批出貸款減少14億港元 (-33.4%) 及轉按的批出貸款減少的1億港元 (-3.3%) 。新申請貸款的宗數增加3.9%。

在新批出貸款中,以利率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的貸款所佔比率由10月份的94.0%,下降至90.9%。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為基礎的貸款 1所佔比率則有所上升。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9%,至5,546億港元。

11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降至破紀錄低位,分別為0.11%及0.20%,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進一步降至0.3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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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12月24日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 (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 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 (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 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 (gross new loans made) 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 (new loans approved) 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 (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 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 (delinquency ratio) 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 (rescheduled loan ratio) 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 (co-financing schemes) 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 (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 及貸款平均合約期 (average contractual life) 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 (loans written off) 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1 指參考香港銀行同業拆息訂價的按揭貸款。有關貸款的詳細條款因應不同認可機構而有所不同,部分貸款可能會參考認可機構本身的最優惠貸款利設定利率上限,部分貸款亦可能會在貸款有效期內的某個時間改用另一個參考利率。

2 由於四捨五入,有關數字與兩個比率相加的總數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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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