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7年02月23日

2007年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1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減少19.4%,至113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減少6.4%,至125億港元,其中涉及一手市場交易的批出貸款減少18億港元,涉及轉按的批出貸款減少3億港元,兩者合共抵銷了二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增加的13億港元。此外,新申請貸款的宗數增加18.4%。

在新批出貸款中,利率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的貸款所佔比率由12月份61.0%,上升至61.6%;以最優惠利率或固定利率以外的利率作為定價參考的貸款所佔比例則由12月份的34.2%,下降至33.4%。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2%,至5,302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12月份的0.20%微降至0.18%。經重組貸款比率維持不變,仍為0.26%,兩者合併的比率由12月份的0.46%降至0.4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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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2月23日

1 由於四捨五入,此數與兩者相加總數有出入。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 (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 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 (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 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 (gross new loans made) 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 (new loans approved) 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 (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 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 (delinquency ratio) 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 (rescheduled loan ratio) 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 (co-financing schemes) 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 (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 及貸款平均合約期 (average contractual life) 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 (loans written off) 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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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7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