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月16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後,已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2(1)(B)條委任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教授兼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陳志輝先生為顧問,以向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八達通卡公司)管理層提供意見。
金融管理專員亦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9(2)條向八達通卡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其就易辦事增值服務的運作及八達通卡公司的整體營運風險管理,向金融管理專員呈交獨立的核數師報告。
顧問將會向八達通卡公司提供有關以下各項的意見:
今次委任是繼金管局要求八達通卡公司調查易辦事增值交易出現的問題後採取的行動。雖然最初相信問題始於2006年12月5日進行系統更新的時候,但調查顯示此日期前亦存在有限數目的未能成功增值及安排退款的交易。
與此同時,金融管理專員已責成八達通卡公司而該公司亦已同意: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雖然問題似乎只局限於有限數目的易辦事增值交易,但金管局決定要求就八達通卡公司的運作進行獨立檢討及委任顧問,以確保持卡人的利益受到保障。
發言人解釋,委任顧問是針對易辦事增值交易出現誤差而決定的,與八達通卡公司的財政穩健性完全無關。發言人亦補充說,八達通卡公司在調查方面一直與金管局保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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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