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Bank of Baroda授予銀行牌照,並已於2006年8月25日生效。
該行於1908年在印度成立。根據2006年7月號《銀行家》雜誌的資料,以總資產值計,該行是全印度第6大銀行。
繼Bank of Baroda獲發給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增至1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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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8月28日